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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新区税务局:“首违不罚”体现税务执法有温度
青岛新闻网政务    发布时间:2021-12-09

青岛新闻网12月9日讯(通讯员 王显耀)按照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青岛高新区税务局积极落实“首违不罚”制度。近日,青岛高新区辖区内两户企业由于未按时进行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核销申报,根据相关规定,在核销完成前不能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并且将受到行政处罚,影响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进而会对企业来年的出口企业分类管理评定产生不利影响。

青岛高新区税务局工作人员接到疑点信息后,立即组织企业会计学习进料加工核销业务操作,辅导企业进行纳税申报、资料提交等,因企业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首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有关规定,对两户出口企业进行了“首违不罚”处理。

青岛博瑞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于会计表示,得知这次逾期申报属于首次违反,情节轻微,如果在限期内改正符合“首违不罚”条件,不予行政处罚,我感到很惊喜、很暖心,感谢税务部门的悉心指导,让我们能够顺利完成核销申报,并及时获得退税款。

自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制度全面实施以来,青岛高新区税务局获得了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一致好评。该局将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为打造优质税收营商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