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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新区税务局扎实推进“三项制度”
青岛新闻网政务    发布时间:2021-12-16

 青岛新闻网12月16日讯(通讯员 刘梦竹)青岛高新区税务局以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为抓手,主动作为,精心组织,以“阳光税务”“规范税务”“法治税务”为目标,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着力打造多维度税收执法监督体系,为各项税收政策的有效落实提供保障。

多元化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信息更公开。建立以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为主体,以办税服务厅公示栏、电子显示设备、税务网站等设施为补充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积极运用钉钉、微信、QQ等新型媒体,多方式、多渠道完善执法信息公示体系,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遵循公正公平、及时准确、依法有序、统一规范的准则,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依法主动向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公开该局及派出机构的权力和责任清单、执法人员信息,公示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多领域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过程更公正。以现代化设备为依托,遵循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的原则,对税务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通过压实留痕责任,有效防范了不文明执法,保障了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2021年,该局共设置约谈室2间,为具备执法职责的部门配备执法记录仪共11台,通过执法记录仪记录执法音像信息465条。对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开展精细化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提升执法记录规范化水平,有效防范税务执法风险。

多事项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结果更公平。将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的,罚款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一般行政处罚,经过听证程序作出税务执法决定的,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撤销已作出的执法决定等多项重大税收执法决定纳入法制审核范畴,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加强法制审核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规范专业化审核流程,实行专业化管理模式,不仅提高了审批效率,也提高了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平性,让纳税人缴费人对行政决定更加信服。

青岛高新区税务局将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不断提高税务执法效能,通过“三项制度”的持续推进,维护税法尊严,确保执法公开、公平、公正,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打造阳光税务、规范税务、法治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