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新政:开无污染餐饮店今后不需办环评

    晚报讯 从市环保局获悉,为转变政府职能,创新饮食业环境监管方式,我市全面实施饮食业环评审批改革,将饮食业项目环保许可由单一的审批制改为豁免、备案、审批分类管理,简化程序,便民增效。今后,基本没有油烟、异味、噪声等污染物排放的饮食业项目,不再需要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经对申请材料现场核实后,环保部门将直接出具豁免决定书。

    我市目前执行的饮食业环保审批制度,程序相对复杂,办理周期较长,业户普遍反映环保审批程序繁琐,申请办理餐饮业环保审批难度较大,这既影响了群众对饮食业环保审批工作的满意度,又制约了饮食业的发展。此次全市饮食业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将以减轻业主负担、优化发展环境、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简化环评审批环节、强化事中事后环境监管为重点,做到“简程序不降标准、放权力不放责任”,便民增效,切实保护好群众生活环境。

    按照“环节最简、流程最优、时间最短、成本最低、成效最好”的原则,饮食业环评审批由单一的审批方式,变为豁免、审批和备案三类方式。其中,对符合《山东省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目录(试行)》的,实行豁免审批,履行申报材料审查、现场核实程序后,对符合条件的直接出具豁免决定书;对营业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且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饮食业项目仍实行审批制;其他饮食业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备案制,履行备案申请、告知、书面承诺、公示、实地查验程序后,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备案决定。对实行豁免审批及实行告知承诺备案制的饮食业项目均取消环评文件编制及审查、废气监测和验收环节。

    在备案过程中应逐项核实业主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指导帮助业主安装高效油烟净化或者异味净化设施及设施的定期维护。日常环境监察中应加强对净化设施运行情况的抽查,发现经营者擅自改变承诺备案内容、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乱排污水或造成污染扰民的,及时指导纠正,严重的予以查处,并进入环境管理信息“黑名单”,记入诚信度档案。

    根据市环保局此前公布的方案,对于基本没有油烟、异味、噪声等污染物排放量的饮食业项目,不需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实行审批豁免制,经对申请材料现场核实后,直接出具豁免决定书。对于除实行豁免制以外的饮食业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备案制。备案与豁免的餐饮业环保审批均取消环评以及验收环节,对符合条件的饮食业给予备案与豁免,同时保留了现场勘验和备案公示等内容,对受影响公众关心的选址、污染物排放条件等问题严格把关。

    (记者 徐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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