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岛献血究竟安全吗?这里有你想要的答案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血液质量和血液安全是重中之重。自1994年起,青岛市组织开展无偿献血工作以来,未发现一例因输血传播而引发的传染病。

    那么,献血到底安全吗?有些市民是否还在为无偿献血不安全的谣言而担忧?近日,青岛市中心血站举办了一年一度的院感管理会议和院感知识培训。市中心血站站长逄淑涛就无偿献血安全性问题答疑解惑。

    多步骤检查确保不影响献血者健康

    一人“一针一带一巾”防止交叉感染

    逄淑涛介绍说,献血前,献血者首先要进行自我筛查,填写《献血登记表》并签字确认。在对献血者进行基本体检后,工作人员会对其进行献血前检测,项目包括:血型、血红蛋白比重、血清谷丙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等项目。这种快速检测法,约十几分钟分钟就可以拿到检验结果,只有检验结果合格,献血者才能够献血。

    为确保避免交叉感染,逄淑涛表示,采血用的医用耗材都是密封包装的“一次性使用去白细胞塑料血袋”,包装内有血袋、针头等,血袋有200毫升、300毫升和400毫升三种规格,每位献血者一套,采血后的分离制备都要在这一套采血袋内完成,防止交叉。采血前要对血袋等一次性耗材物料进行外观和质量检查,确保血袋无破损、无霉变、保存液量合格等,在有效期内使用。采血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按《医疗废物管理规程》的要求分类包装、标识、转移并安全处置,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血袋、分离管路等物品。

    艾滋病窗口期可缩短至11天

    献血编码满足唯一性要求

    按规定,采血过程中留取的血液标本要在72小时内完成检测,并对标本保存至少4年,以确保可追溯性。

    逄淑涛介绍说,对血液标本的检测分为8个项目,包括:ABO血型、RhD血型、血红蛋白、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艾滋病病毒、梅毒试验。除RhD血型和血红蛋白外,其余6个项目检查两遍,每一遍由不同厂家试剂、不同人员进行检测,二者的检测结果会进行印证。目前市中心血站实施核酸检测,艾滋病窗口期可缩短至11天,大大提高了血液的安全性。

    他介绍说,血液标签采用条形码技术,献血编码满足唯一性要求,确保同一献血者的血袋、标本、献血记录一一对应,保证所有血液能够追溯到相应的献血者、采供血全过程及使用的关键物料,同一献血编码至少50年内不得重复使用。血液在交接入库、分离制备、检测、运输等各个环节均可通过编码标识与血液信息管理系统的关联性追溯到每个环节的详细信息。换句话说,血液有唯一编号,能够保证血液始终装在原始血袋里,不会混袋。

    医院临床已是供不应求

    不允许买卖无偿献血的血液

    网上有传言称“一些血被卖到药厂作原料,没曝光的这种事每个城市都有”。对此,逄淑涛表示,“我们只能用数据来做回应。”

    他表示,去年,我市采血176949.98u(1u=200毫升),同比增加6.89%,其中172477.5u供给了医院,同比增加7.36%,其余留在血站的是合理的周转库存,用来维持血库的正常运转。红细胞混悬液的保质期是35天,普通冰冻血浆的保质期是5年,新鲜冰冻血浆保质期是1年,机采血小板的保质期是5天。由于血液不可替代,临床用血已是供不应求,基本上不存在过期的情况。

    那么血液是否被药厂用作原料呢?逄淑涛介绍说,血液中的血浆部分虽可在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加工成不同血液制品的,如白蛋白、球蛋白、凝血因子等供临床使用。但是,企业需要的血浆来自于自己办的单采血浆站,不允许通过无偿献血获得。2006年3月,卫生部制定《关于单采血浆站转制的工作方案》,原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设置的单采血浆站转制为由血液制品生产企业设置。单采血浆站与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建立“一对一”供浆关系。这些单采血浆站必须具有国家核发的《单采血浆许可证》,并且应专门从事单采血浆活动。若出现非血液制品生产企业设置的单采血浆站,一经查实,将注销《单采血浆许可证》。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采集血液的;(二)血站、医疗机构出售无偿献血的血液的;(三)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记者隋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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