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6人因违规豢养烈性犬被处罚

为回应群众反映强烈的犬只伤人扰民、违规饲养烈性犬等问题,今年6月份以来,青岛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针对当前我市养犬管理工作的短板问题开展全面整治行动,持续加强《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执行力度。

此次行动以树立群众文明养犬意识为目的,共同参与为抓手,工作中主动联系城管、畜牧部门,在社区、商圈等人员密集区域开展“依法、文明、科学”养犬宣传活动,发动广大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同时开展养犬登记进社区活动,进一步规范养犬办证流程,完善“一次办好”服务举措,极大方便了群众为犬只办理登记手续。

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5800人次,组织开展文明养犬和养犬登记进社区宣传活动420余场次,召开养犬管理座谈会议78场,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7000余份,督促290余名犬主依法办理犬牌,组织开展街面烈性犬清理巡查389次,其中联合执法141次。

共调处养犬扰民问题280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70份,清理烈性犬70只,行政罚款6人,查处犬只伤人案件1起,没收烈性犬1只。

得到了辖区群众的广泛拥护和好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台东派出所在接报威海路275号新华里小区犬只伤人案件后,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在排除犬主故意纵犬伤人后,积极主动予以调解处理,及时化解邻里纠纷,收到居民好评。

金门路派出所在巡查时发现,有人违规饲养藏獒,在对狗主人进行批评教育后,狗主人积极配合民警对此禁养犬进行了妥善安置,消除了安全隐患。

珠海路派出所接到一起狗吠扰民警情后,经过民警上门走访,成功劝说犬只主人将犬只移走,附近居民专门向民警表示感谢。

李沧区公安分局根据辖区企事业单位较多的实际,针对违规饲养护卫犬问题进行专项执法,对15家单位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已清理烈性犬17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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