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使用高校院所的大型科学仪器,政府还给补贴?这事我们以前不太了解。”近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我市几家科技型企业研发人员在得知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政策后,都表示并不知晓此事。
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旨在降低中小企业的创新成本,促进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目前,在青岛市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平台上,有280多家注册单位,入网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达到近4000台(套),原值超过27亿元。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些科学仪器的开放共享却不尽如人意:一方面,高校院所的共享设备虽然入网,但更多的仍是本单位内部使用;另一方面,科技型企业对政策了解不深入,没有充分享受到政策红利,也未能调动更大的创新积极性。
“这个问题也困扰我们很久了,明明手里有补贴,结果却很难发出去。”青岛市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平台负责人管泉向记者透露,2016年以前,平台每年大约能发放500万元的共享服务补助,但现在,减少到只有100万元左右。政府“补贴发不出去”的怪现象,从一个侧面证实了大型仪器共享的政策没有扎实落地。
国家倡导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的初衷,是为了避免价格不菲的仪器设备重复购买或者在实验室闲置,也是为了解决中小型科技企业买不起科研仪器无法自主创新的问题。我市在2016年专门出台了新的《青岛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管理办法》。但在实际操作中,却遭遇种种现实门槛。
其中,最关键的原因是“区市先补”的政策设定,导致补助难兑现。根据现行的管理办法,企业使用共享仪器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每年最高可获得50万元补贴,同时仪器管理单位每年最高可获得200万元补贴。“这笔补贴非常可观,几乎相当于一两台(套)高端科学仪器的购置款了。”但是,要拿到这笔补贴可不容易,根据“区市先补”的原则,对企业用户的补贴标准为当年实际发生检验测试费用的10%(“千帆计划”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为20%),由企业所在区市财政先给予资金支付,然后市级财政根据区市补贴资金额给予不超过1∶1的配套支持。实际上,目前全市完全落实这一政策的只有少数区市,有的区市因为资金不到位,无力实现“区市先补”,自然也就无法申请市级财政的配套补贴;有的区市因为审批时间与市级审批错位,导致配套补贴不及时。
仪器共享的实际操作当中,也有一些不顺畅的环节。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大学等高校院所都有不少科学仪器加入市级共享服务平台,但校内平台与市级平台没有实现互通,信息更新不同步。有的企业在市级平台上看到所需使用仪器的信息后,就自行去联络高校院所,使用后申请补贴还要在市平台补报申请材料。
高校院所的仪器设备专业性比较强,本单位内部研究人员是主要使用者,同时高校院所缺乏经营理念,往往首先满足校内科研需求,通常不会按照市场化运作安排机时,当校外企业有共享需求时,经常“排不上号”。
另外,大型仪器共享补贴主要面向仪器“检验检测”服务,而对于企业来说,除了检验检测,还需要对检测结果等进行分析。因此,企业往往是和高校院所以横向课题的形式进行产学研合作,技术服务合同中没有单列“检验检测”,也难以享受补贴政策。
为了推动大型仪器共享,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山东省创新券管理使用办法》,将入驻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专业化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的创业(创客)团队纳入政策支持范围,这些团队可以使用省里发放的创新券来代替省级单位共享仪器的使用费。可是,注册地在青岛的企业却不在省创新券发券范围。
当然,采访中也有企业是通过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验检测,“这样花销肯定大,但是现行政策不够合理,我们要申请有补助的共享服务,太折腾了,算了吧。”企业的无奈,给大型仪器共享服务留下了一声叹息。
前不久,海大刚购入一台C-14质谱加速器,据了解,这是全世界第24台,属于十分稀缺的高端设备。大型仪器设备补助政策,就是要让这样的高端设备能为全社会创新发展共享助力,只有早日破除政策门槛,才能让理想变成现实。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记者 邱正
记者点评
政策落地“验证”管理智慧
出台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政策,初衷是更好地服务于科技创新。但是好政策没能真正让服务对象说“好”,理想化的共享服务预期目标不能完全实现,这样的政策实际上“名存实亡”。
通过记者的调查不难发现,好政策难落地,根源在于政策设计之初缺乏足够的市场调研和合理化设计,没有把高校院所仪器入网后的收费机制、人工折旧等现实问题考虑在内,没有把仪器使用者的现实需求考虑在内,也没有把政策推行过程中各区市的财政状况等考虑在内。因此,政策推出之后,才会遭遇各种现实门槛。
国家倡导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具体措施需要各地发挥主观能动性进行自主设计。从这个角度来说,能否让大型仪器共享政策切实落地,考验的是主管部门的管理智慧,一场自上而下的管理改革流程再造,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