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经营范围:遇到了“各种说法”

近日,市民王先生通过本报舆论监督热线反映了一件因新增无线电发射类通讯设备销售业务而引发的烦心事:在计划变更营业范围的过程中,他拨打企业登记注册咨询电话得到的答复是“暂时无法变更”。为此,记者咨询各区市有关部门却发现此类业务的办理口径“各执一词”,缺少统一办理标准。 

近年来,随着无线电技术的快速发展,手机、对讲机、基站等无线电发射类设备被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一些从事无线电发射类设备销售的企业应运而生。 

一个月前,王先生计划新增无线电发射类通讯设备的销售业务,他咨询青岛市无线电管理部门得知,因为公司属于首次申请备案,需要在全国统一的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信息平台提交经营主体基本信息资料申请经销商注册。 

王先生在提交经销商注册信息前,注意到公司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范围与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前后对应不起来。“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范围中有关通讯设备销售一项的表述为‘批发、零售: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这一表述与我们公司将要开展的无线电发射类通讯设备销售业务并不相符。”王先生决定先变更一下经营范围。 

王先生告诉记者,为了弄明白变更经营范围的流程,他多次拨打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企业登记注册咨询电话,电话那边一直提示处于占线状态。无奈之下,他又拨打市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的企业登记注册咨询电话。这次电话很快接通,在得知王先生希望把经营范围由“批发、零售: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变更为“批发、零售:通讯设备”后,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是默认选项,开展此类销售业务应当取得相应的资质,暂时无法按照你的要求变更经营范围。” 

王先生通过青岛市无线电管理部门了解到,除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外,生产或者进口在国内销售、使用的其他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当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型号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目录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公布。而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目录内的设备,应当在开始销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平台向其注册地的省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销售备案手续。 

“我们公司销售的是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目录内的设备,为什么不能申请相应的变更经营范围?”王先生对工作人员给出的答复一头雾水。 

针对王先生的疑惑,记者查阅了相关资料。《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中有条文明确规定:企业登记机关依照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登记前置许可经营项目。前置许可经营项目以外的经营项目,企业登记机关根据企业的章程、合伙协议或者申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登记。2018年2月,工商总局对《工商总局关于严格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65号)附件《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指导目录》再次进行了调整并予以公布。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并不在这两份调整后的目录所列的前置审批事项之中。 

记者从青岛市无线电管理部门获悉,销售已经取得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不需要经过前置审批,对经营主体并无特殊要求,但需要在开始销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统一的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信息平台办理销售备案手续。 

既然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不属于前置审批项目,为什么登记机关不能“根据企业的章程、合伙协议或者申请”进行经营范围的变更?记者前往市行政审批办事大厅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建议由企业所在区市的行政审批服务局对记者提出的这一问题进行解答,“经营范围的变更需要最初发证的登记机关来审核,由他们解答更加准确。” 

随后,记者分别拨打了市北区、李沧区、城阳区和胶州市的行政审批服务局企业登记注册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却得到了不同的答复。 

市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电话答复无法办理,“不能去掉括号限制,需要取得相关资质才能开展此类业务。” 

记者追问:“需要取得什么资质?”工作人员回答:“这个问题最好到大厅咨询。” 

李沧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电话答复无法办理,“企业经营范围中如果出现括号的限制,一般情况下是由于习惯性表述就是如此,或者是由于需要经过前置审批才能开展的经营项目没有经过前置审批导致。” 

城阳区和胶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电话答复可以办理,“正常申报就可以实现变更,不需要前置审批。”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记者邱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