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丨地铁分局皋虞站派出所提醒您“不信谣,不传谣”,抵制网络谣言从我做起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青岛公安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整治相结合,始终保持对网络谣言的严打高压态势,切实维护清朗的网络环境。现通报2起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案例回顾:

案例一

2024年1月份至今,网民孙某某经过软件拼接处理,在多个社交平台发布李某某的裸照及淫秽视频,称李某某私生活不检点,引发大量网民热议,对李某某正常生活及个人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经查,该网民涉嫌传播淫秽信息,已被警方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4年5月31日,网民刘某在抖音平台发布"接高考代,999r包上某职业科技学院,计算机优先,考不上你上我的,诚信做人。"等信息。经查,刘某为博眼球、赚流量模仿他人编发谣言信息并上网发布,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刘某已被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普法时间: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以行政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警方提醒: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自身网上言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用实际行动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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