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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确定5条城市快速道路 不系安全带将会扣2分

来源:青岛早报-- 2013-01-10 14:27:18 字号:TT

    昨天,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经过实地勘察,交警部门确定了5条道路部分路段为城市快速道路,要按照123号令来执行。

    5条路定为快速路

    市公安交警部门经过实地勘察,确定了5条道路部分路段为城市快速道路,按照新法规执行,其余道路按照一般城市道路管理。

    我市界定的5条城市快速道路路段包括:

    环湾路(杭州支路—双埠立交段);

    隧道接线(海底隧道青岛端—山西路高架段);

    大桥接线 (环湾路—海尔路段);

    杭鞍高架路(环湾路—南京路段);

    胶宁高架路(山西路高架—银川西路段)。

    超速行驶要记分

    新法规中涉及城市快速路的7项规定包括: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次记12分;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记6分;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记6分;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记6分;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记3分;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一次记3分;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罚款50元。

    记者了解到,开车不系安全带在一般道路上也要被交警处罚,要被罚款50元,不记分。

    (记者 陈勇 通讯员 陈刚 栾心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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