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饭店吃顿饭,被收取了两元消毒餐具费。为此,消费者将饭店告上法庭。近日,这起历时近一年的诉讼终于有了结果,法院一审判决饭店须返还消费者两元钱的消毒餐具费。
2012年3月,市民李英杰和牛玉亮,到“香粥世家”吃午饭。餐后,店方收了他们两元的消毒餐具费。二人认为不合理,于去年3月15日将该饭店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其返还两元的餐具费。
去年11月,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李英杰二人除要求饭店除返还两元餐具费外,还要求饭店赔偿他们半年多因起诉造成的误工费、交通费等共计5675元。原告代理律师认为,确保餐具清洁卫生是食品经营者的法定义务,也是其从事经营的必备条件,不能将此义务以收取餐具费形式转嫁到消费者身上。饭店代理人则认为,消毒餐具是商品,收取1元费用是餐饮业普遍存在的合理现象,要求法庭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近日,李英杰收到了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法院审理后认为,按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饭店向用餐者提供卫生、洁净的餐具是其法定义务,不应另行收取餐具费用。饭店辩称收取餐具费在餐饮业是普遍存在的合理现象,于法无据,不予采纳,故两元餐具费应予退还,但原告要求饭店赔偿其5675元各种损失的证据不足,不予支持,故作如上判决。
“虽然只是返还两元钱,其他赔偿请求没有得到支持,但是我们还是胜利了,这是广大消费者的胜利。今后大家再去饭店遭遇餐具收费时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说‘不’了!”对于这个判决结果,李英杰表示比较满意。
虽然李英杰两人的官司赢了,但“1元餐具”仍摆在郑州街头不少饭店的餐桌上,较高档及低档的饭店并不提供“1元餐具”,而较家常的中档饭店,仍多见“1元餐具”。
“虽然这份判决对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意义重大,但从另一方面讲,商家败诉只需返还两元餐具费,其违法成本太低,诉讼起不到什么制约作用。”本案原告代理律师刘伟认为,解决这一问题,关键还得依靠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政策法规,彻底叫停“1元餐具”。
据了解,在全国已有多名消费者对收取“1元餐具”费的餐饮企业提起诉讼,不少地方政府部门也在行动。目前,安徽省、广东佛山、山西太原、黑龙江哈尔滨等地均已叫停“1元餐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