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9月13日电(记者胡靖国)记者13日从山西省纪委获悉,因违反规定参加由私营企业老板支付费用的奢靡娱乐活动,山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文晓平等6名领导干部被分别给予撤职、免职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根据群众举报,山西省纪委调查核实,2013年8月7日晚18点多,文晓平与太原市晋源区检察院检察长常向东、太原市晋源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书民、太原市晋源区农委主任范永生、太原市晋源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翟俊宏及该局副局长张晋宏等分别乘坐或驾驶单位公车或私家车,到某私企内部食堂聚餐。餐后,文晓平一行又分别乘坐两辆公务车于当晚20点15分去到某商务娱乐会所唱歌娱乐。期间“歌厅小姐”陪唱。进入歌厅10分钟后,张晋宏离开回家。其余人一直唱歌到当晚23点25分离开歌厅。歌厅消费由某私企老板用现金支付。调查未发现文晓平等人有其他色情活动。
文晓平等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全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形势下,顶风违纪,影响十分恶劣。经研究,决定给予文晓平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建议依法撤销其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给予常向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建议依法罢免其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给予李书民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建议依法撤销其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给予翟俊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太原市晋源区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职务;给予太原市晋源区农委主任范永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张晋宏做出深刻检查,由当地党组织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据悉,最高人民检察院、山西省委已提出明确要求,要从这起典型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引起高度警觉,并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对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违法违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山西省纪检系统知情人透露副检察长被撤事件缘由
副检察长“奢靡娱乐”为儿子谋职
因去娱乐会所找歌厅小姐陪唱并由私营企业主买单,山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文晓平等6名领导干部被山西省纪委给予处分。昨天,记者通过知情人士获悉,文晓平等6人当日聚会的目的是商议其儿子的工作事宜。
为儿子谋职找人聚会
昨天,多名山西省检察系统知情人士透露,8月7日晚,文晓平与太原市晋源区检察院检察长常向东等6名干部聚会吃饭、唱歌,是文晓平准备与几人商议其儿子的工作事宜,所以有晋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翟俊宏及该局副局长张晋宏到场。文晓平的这个儿子腿部略有疾病,可能会对找工作产生影响。但该说法未获得山西省纪委的证实。
昨天上午,记者登录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发现,在“省院领导介绍”一栏中,已经没有文晓平的相关信息。
行政级别为正厅级
《山西日报》2012年5月26日发布的拟任省直正厅长级职务公示表明,文晓平的行政级别应为正厅级。该文内容为:“文晓平,男,1954年11月生,山西孝义人,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72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省人民检察院刑事审判检察处副处长,刑事侦查检察处处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刑事侦查检察处处长、办公室主任,现任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拟任省直正厅长级职务。”
文晓平在检察系统已经工作20年以上。山西省检察系统知情人士介绍,在被撤职之前,文晓平在山西省检察院领导班子中排名第二。
被处分的另外5人中,晋源区检察院检察长常向东同样在检察系统已工作多年。山西媒体曾报道过常向东的先进事迹。2006年10月,常向东撰写的论文《如何妥善处理群体性矛盾》也曾在检察日报发表。2007年5月25日《检察日报》刊载了常向东编发的一条廉政短信,内容如下:居要职,常自省,时时防微杜渐。铸钢骨,不忘本,处处为民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