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剂误人、人误添加剂
按照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对食品添加剂定义为“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营养强化剂、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也包括在内。”
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在合理的范围内,在食品中添加可食用的、工艺合格的食品添加剂,是符合相关规定的。国家允许添加安全的食品添加剂,当然这并不代表可以随意添加。
在合理允许的前提下,国家对添加剂的使用剂量有着非常严格的标准,单位精确到微克,因为如果超量,再安全的食品添加剂也是有害的。至于在奶粉生产中添加超量三聚氰胺的事件,就是典型的违法添加。
此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中要求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不得购入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严肃查处超范围、超限量等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同时要求在2011年年底前制定并公布复配食品添加剂通用安全标准和食品添加剂标识标准。
但必须正视的是,尽管法规当前,添加剂导致的负面事件实在太多。由于目前包括果汁饮料在内的多数食品频频出现质量问题,所以当消费者听到某种饮料含有某种食品添加剂或是多种添加剂时,都或多或少产生一定的抗拒心理。
在上述业内人士看来,目前国内包括果汁市场在内,需要严厉打击的是食品中的“违法添加”行为,并且迫切需要规范的是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问题。例如食品添加剂存在来源不明或者材料不正当的现象,食品添加剂的滥用更是相当普遍的情况。
检测标准缺失:果汁含量背后的数字游戏
走入超市或是便利店,消费者很容易在果汁饮料的货架上看见100%果汁、纯果汁、纯果肉果汁等醒目的字样。而之所以会选择果汁饮料食用,买家主要是看上果汁较高的营养价值,这一营养价值正与果汁饮料中的果汁含量有着密切的联系,这也是消费者购买的重要依据。
在国内各大果汁企业生产的产品上,都会标注上5%或更高不等的果汁含量。
不过据记者了解,目前,通过国家标准的《饮料通用分析方法》,我国只能对橙、柑、橘浓缩汁和果汁以及饮料,根据其果汁中可溶性固形物和6种组分实测值经计算后求得样品中的果汁含量,对其他类别果汁的含量则并没有可测定的标准。这意味着,产品中果汁含量是否标实相符,很多时候并没有办法核实。
这就给一些果汁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造成可乘之机,标注在多种果汁饮料背后的果汁含量数据,对于一些果汁企业来说很可能就仅仅是一个数字而已。
含量标准乱象:大多果汁无据可依
翻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此前发布的《饮料通则》,记者发现,对于果汁(浆)在果汁饮料中的含量都有着一定量化的标准。
《饮料通则》中指出,果汁饮料中的果汁(浆)含量要大于等于10%,果肉饮料中的果浆含量不得低于20%,水果饮料中的果汁含量需在5~10%。
事实上,果汁饮料中的果汁含量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在价格相差不多的情况下,饮料中果汁含量较高的产品都会成为消费者的首选。但有意思的是,消费者一直依赖的这一选购果汁饮料的依据,很可能只是果汁厂家随意标注的一个数字。
据北京市质监局稽查大队执法室主任石海燕介绍,果汁或果汁饮料中果汁含量越高,意味着可溶性固形物含量就越高,而可溶性固形物含量通常用折光计测算所得的“折光度”来表达,所以企业生产中会参考折光度这项指标。
石海燕口中的“标准折光度”,是测定果汁含量的重要依据,但是这个重要依据从目前来看还有着一定的缺陷。
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高彦祥教授,他表示目前中国的果汁行业除浓缩橙汁、橙汁及橙汁饮料果汁含量的测定有国家标准外,其他水果浓缩汁、果汁和果汁饮料果汁含量测定均没有国家标准,果汁企业均们是根据自己工厂制定的标准进行生产。
也就是说,目前在市面销售的除浓缩橙汁、橙汁及橙汁饮料果汁含量有据可依外,其他果汁饮料的标准却是一片乱象。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是同一企业,在生产不同规格的同一种果汁产品时所制定的“标准折光度”也不一样。例如,有的企业在生产100%纯苹果汁时,内定按“标准折光度”10%的数值进行配料;而在生产苹果汁饮料时,则内定按“标准折光度”8%的数值进行配料。
石海燕指出,调查发现有的企业即使依据其自定的“标准折光度”计算,其产品的果汁含量也明显低于其标注的果汁含量,这就是涉嫌以次充好的故意行为了。这一问题不但在一些小型企业存在,在个别大型企业也存在。
不仅仅如此,国内更有果汁企业内部对于“标准折光度”都没有一个标准,其果汁饮料中果汁的含量就更加没有办法进行衡量。
标准的缺失背后,就可能导致果汁饮料包装上的果汁含量名不副实。换而言之正是由于没有相关国家标准进行严格的约束,厂家仅仅凭自律进行生产,在目前竞争激烈的果汁行业,难免出现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
检测标准亟待出台
高彦祥坦言,并不排除一些小型或是不负责任的果汁企业会利用法规漏洞、生产并不符合相关果汁含量的果汁饮料。“现在没有什么好的方法对此进行检测,因为目前连相关的标准都没有。”
因此,果汁饮料包装背后的果汁含量大部分并不具备真正的参考价值。而目前在零售环节,一瓶果汁饮料的价格都会按照果汁含量上涨,含量不小于20%的一瓶 500ml的果汁饮料都要卖到五六块钱。但很可能事实上,这瓶果汁饮料的果汁含量并没有达到20%,差价中间利润的暴利或也由此出现。
标准的缺失,果汁含量的数据沦为摆设,有行业人士疾呼希望尽早结束这种没有约束的境况。
高彦祥指出,国家相关部门也在积极调研,希望能够尽快制定除橙、柑、橘以外,其他浓缩果汁、果汁和果汁饮料中果汁含量测定的标准,避免行业出现更多的质量问题。
目前,关于果汁含量检测有各种各样的设想,相关专家和机构提出的方案包括利用缓冲容量检测苹果汁饮料中果汁含量的方法、利用氨基氮含量及缓冲能力检测西番莲果汁饮料中果汁含量的方法、参照采用国外提出果汁饮料原汁含量的测定方法——RSK值(其中钾、硅酸盐的测定等效采用国际先进标准),以及建立饮料中总黄酮的测定方法等。
但是现实的难题还很多。中国地大物博,光是涉及苹果的品种就很多,每种苹果的质感不一,所得出的标准也不同,所以相关标准实现统一也尚有难度。
石海燕指出,虽然不能一次性解决所有的水果果汁饮料标准,但是国家有关部门应抓紧这一领域的技术攻关,从源头抓起,规范企业生产。尤其应对消费量最多的苹果汁、桃汁考虑优先制定标准。“科学准确地测定果汁含量不仅是企业组织生产的需要,更是政府实施有效监管,制止行业内不正当竞争的需要。”她说。
在她看来,当前条件下,“标准折光度”是目前行业内生产中判定果汁含量通行的简便方法。在浓缩果汁、果汁和果汁饮料的果汁含量测定标准制定前,制定“标准折光度”不失为一种替代方法。
“折光度标准的制定不仅影响到国内的企业生产、销售市场,还影响到我国果汁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有关部门应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加以研究和完善,使之更加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尽快制定发布我国果汁及果汁饮料的标准折光度行业标准。”
目前,国际果汁生产商联合会(IFU)都很重视食品法典和果汁生产标准的制定,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已经对各种水果的折光度制定了标准,国内各企业在生产实践中也在摸索制定各自的“标准折光度”。
果汁监管之惑:原料、包装、农药“三道坎”
随着果汁饮料逐渐开始从碳酸饮料手中抢占市场,果汁企业也越来越多的进入消费者的视野。但与此同时,各家果汁企业几乎年年都会发生大大小小的问题,有业内人士直言国内的果汁行业似乎也有向乳品企业“看齐”的倾向。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每年果汁行业都有质量事件发生,但是处理过后却并不能引起行业很好的反思,事故频发的背后,也折射出相关机构对果汁生产全流程的监管不力,尤其是在原料接受、产品包装、农药残留这些方面。
一个完善的商业和消费环境,需要“政府的手”和果汁企业共同完成。
国外HACCP模式入华
HACCP(全称是 Hazard Analysis Critical Control Point ,即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是被国际权威机构认可为控制由食品引起的疾病最有效的方法 ,也被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认为是确保食品安全的有效措施。
这是一个以预防食品安全为基础的食品安全生产、质量控制的保证体系,由食品的危害分析 ( HazardAnalysis,HA)和关键控制点(Critical Control Points,CCPs) 两部分组成。
该体系之所以被国际权威机构认可,是因为HACCP是一套对整个食品链(包括原辅材料的生产、食品加工、流通,乃至消费)的每一环节中的物理性、化学性和生物性危害进行分析、控制以及控制效果验证的完整系统。
随着世界范围内各种食物中毒事件的频发,各国的食品卫生意识也在不断提高,在美国、欧洲、英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发达国家,越来越多的法规和消费者提出将HACCP体系的规范变为市场的准入要求。
例如美国FDA (食品药物管理局)就在2001 年正式发布了 21CFR120 法规 ,要求在果汁行业实施 HACCP体系。
也正因为HACCP在国际果汁市场上的广泛应用,使得不少中国的果汁企业在国外因为严格的HACCP体系,频频遭遇罚款或是退货的事件。鉴于此,我国出口果汁行业以基本导入HACCP 体系的方式,在国内形成了一套有中国国情特色的体系。
从实践情况看,我国果汁行业实施HACCP 体系所确定的CCPs一般有4 个,即:1.原料接收(以控制农残与棒曲霉毒素);2.挑选与清洗(以控制棒曲霉毒素);3.巴杀(以控制致病菌);4.罐装(以防止再次污染及部分无菌袋辐照残留污染)。
如何突破三道坎?
不过,在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吴永发看来,HACCP 体系在导入中国果汁行业后,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
吴永发指出,目前比较严重的是,我国果汁企业在“原料接收”的控制中存在很大问题。
首先,榨汁用的原料果档次较低,缺乏专用的高、中酸榨汁果基地。由于我国使用的绝大多数榨汁用果,都是从鲜食果中挑出的中、低档果,甚至是落果、烂果,这些落果由于落地与土壤接触,存在潜在危害,而烂果又由于受到细菌或真菌的感染会产生大量毒素,这些都给原料的卫生安全控制带来了难度。
原料问题之外,装原料果的包装袋也不符合要求。原料的采摘、装运多采用散装或塑料袋装,存在袋子重复使用的问题,实际状况中甚至还有用磷酸氢铵、磷酸一铵、尿素、重质纯碱、膨润土粉等装过化学品的袋子盛装原料果,这些都将给原料果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记者调查的多家果汁企业均发现了使用劣质水果或是使用不干净的包装袋的问题。
上述业内人士建议企业在接收原料果时,改进对原料果的包装方式,禁用反复使用的塑料袋,采用一次性包装,并建立严格的旧包装回收处理制度。倡议地方农业主管部门推广应用吨装木箱装运原果,避免原果落地受污染。
对于农药残留的问题,他建议地方农业主管部门在水果产区、基地建设地区严禁销售使用甲胺磷等国外反应敏感的农药,并要求企业对收购点、生产点与销售点的果汁产品进行甲胺磷等农残普查、检测,并保持好记录。
另有水果大省行业人士向记者指出,一方面地方政府应进一步明确原料果区农药生产、销售、使用和原料果采摘、包装、运输等环节的监管责任,完善监管体系,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原料进厂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同时,检验检疫部门进一步加强原料果进厂监管,有效利用视频系统,严把原料果入厂关。
政府严格监管之外,果汁企业也应加强收购环节的质量监控,对原料收购代理进行资格认定,对果农、供应商和农村经纪人进行培训,申明原料果的质量要求。并且各家果汁企业应鼓励有实力的原料收购代理商进行工商注册,促使其以法人形式承担原料果质量责任,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