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实施之初,浏阳市公务员平均工资约1000元/月左右,数十年积累下来,廉政保证金的确是一笔可观收入,但问题是要全额拿到这笔钱并不容易。
按照浏阳市规定,参与廉政保证金的官员一旦有违法违纪行为,其廉政保证金就会相应扣发,严重者可全部扣完,不但单位配套缴存部分得不到,自缴部分也可能被罚扣上缴财政。
“我们按照干部违法违纪的轻重程度,设定了从20%至100%的扣除比例,这也是戴在参与官员头上的经济处罚‘紧箍咒’。”浏阳市纪委人士告诉记者。
据这位人士透露,参与廉政保证金体系的干部如果被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扣除20%;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扣除40%;党内撤职或行政降级,扣除60%;留党察看或行政撤职,扣除80%;开除党籍或行政开除,扣除100%。
扣除廉政保证金的依据是相关处分文件,某个官员违法违纪后,浏阳市纪检部门会将处分文件送一份给廉政保证金账户所在的银行,通知银行从官员个人的廉政保证金专门账户中扣除相应资金,并划转至财政账户。
新政实施后第一个扣罚案例,出现在2003年11月。其时,浏阳市国土局矿管科干部熊某因工作失职,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外,还被扣除了当年4月前交存的廉政保证金总额的20%。同时,从2003年4月至2004年3月,单位不得为熊某交存廉政保证金配套资金。
几个月后,2004年4月,时任浏阳市某局局长的王怀清,因在买房子后接受了别人所送的价值2万余元的简单装修,被扣除当年度廉政保证金400元。虽然钱很少,但廉政信誉受损成为王怀清心中至今挥之不去的阴影。
至于廉政保证金的领取,纪委人士透露,如果官员在职时没有违法违纪行为,“退休一年后,由所在单位打申请,可以将累积的廉政保证金及其利息一次性发放给官员本人”。
而对于在任上调离浏阳市的干部,在进行离任审计后,如无违法违纪问题,可以一次性领取廉政保证金。
他透露,截至2013年10月,浏阳市参与廉政保证金的公务员已达1600余人,至于廉政保证金资金规模,“由于钱是自动扣缴和存入银行的个人廉政账户,银行要到年底统计后才知道总额有多少”。
浏阳市纪委提供的资料显示,自2002年实施廉政保证金制度至今,浏阳市共有57名公务员因违法违纪被扣减廉政保证金,扣减总金额为164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