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话
劳动教养学课程将被“矫正导论”替代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矫正教育系主任表示,更名后学生就业面将更加宽泛
新京报:你是如何看待劳教制度废止的?
高莹(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矫正教育系主任):这是中国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个标志性事件。我们更应关切三中全会关于废止劳教制度决定中的后半句话“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与矫正体系还不完善的现状下,我们应该思考,对待轻罪应该怎样去建构有中国特色的、更积极的预防、惩治与矫正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体系,这是更重要的任务。
新京报:那你认为应当如何实现过渡?
高莹:从2007年开始,劳教系统已转型为强制隔离戒毒,已变为国家强制隔离戒毒的执法力量。用劳教体制的资源从事戒毒工作,是一个比较好的归宿。
总的来说,“矫”是未来惩治轻罪的趋向,而不是现在的“惩”。在这过程中,应该与我们几十年劳教制度的传统文化、矫治工作的优秀工作经验有机地结合。这样,在未来预防惩治和矫正违法犯罪行为过程中,我们就能够走出中国的道路。
新京报:这次系名变更的决定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做出的?
高莹:其实这是一个误读。我们系改名,不完全受这次劳教制度废除的影响。按理说,这系名早在2001年就该换了。2001年,我们就正式以“矫正教育”作为劳教专业的名称了。同时,根据教育部关于学科分类的规定,我们下设了教育学(矫正教育方向)和社会学(社会工作与社区矫正方向),取代了1985年成立的劳教专业,分别授予教育学和法学学位。
而这种“名和实不符”的情况一直持续到现在,主要是考虑到劳教制度仍存在,学生绝大多数要去劳教系统工作,考虑到和基层单位、行业部门培养方向上的联系,考虑到体制没完全转型,我们就采取了这样一种方式:系名没变,但学科专业都全部变了。
新京报:系名变更后,在教学上和学生就业上会有什么影响?
高莹:从2003年开始,我们就把学科力量分作三个方向:教育改造研究、教育矫治研究、社区矫正研究。这三个方向构成了我们的教学和科研方向,即以矫治技术为核心,培养从事矫正专业服务的专业技术型警官。学生的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都是根据此而设立,因此不会有太大变化。最直观的变化,是36课时的《劳动教养学》课程即将被《矫正导论》课替代,我们这段时间正在编写教材。
更名后,学科专业和培养目标以及今后的服务导向就更顺了。现在,学生在校期间要学习心理学等知识并考取心理咨询师、教师资格证等,以备到基层单位后可以从事教师、心理咨询师等社区矫正工作,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学生的就业面将更加宽泛。(记者 杨锋 张玉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