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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路改造补偿方案公示 三种方案供居民选择

来源:青岛晚报-- 2013-11-24 13:16:16 字号:TT

    昨天,市南区江苏路街道苏州路片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开始公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居民可在就地房屋补偿、货币补偿和异地房屋补偿三种方案中进行选择。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后,有关部门将根据居民意见对补偿方案进行完善,改造将按照预征收模式进行。

    改造涉及约752户

    一走进苏州路17号居民大院,就能闻到一股厕所散发出来的味道。一排矮矮的平房里更是阴湿。看到大院门口公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院内居民都很高兴。住户何女士笑着说:“我的房子只有7平方米,就在公共厕所边上,可潮湿了,现在终于盼来改造了。 ”

    据了解,这块改造片区位于苏州路以东,东西快速路以南,莱芜一路以西的围合区域内,总占地面积约3.74万平方米,共涉及居民约752户。据江苏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介绍,这个片区的房屋最老的能达百年,多为解放前后建设,最小的不足10平方米,一般在25平方米到35平方米之间。按照此前公布的规划方案,北区将新建4栋11层住宅,南区将原拆原建一栋4层住宅及一栋3层配套用房。

    三种方案供居民选择

    “项目采取就地房屋补偿、货币补偿和异地房屋补偿三种方式,异地补偿房源位于李沧区青岛酒店管理学院西侧地块,每套被征收房屋限补偿一套房屋,产权归原产权人所有。 ”市南区开发建设局副局长于家晓说。据悉,选择就地房屋补偿的应补偿面积为:被征收房屋面积不足25平方米的,按照25平方米计算;增加10平方米住房改善面积;被征收房屋面积与住房改善面积之和不足45平方米的,按照45平方米补偿,差额部分按照征收区域新建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50%支付;补偿房屋的公摊面积单独计入应补偿面积;被征收人补偿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应补偿面积的部分,按照补偿房屋的综合造价结算,并给予每户产权人或公房承租人6万元的奖励。

    货币补偿方式为,按照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应补偿面积与补偿房屋公摊面积之和,结合征收区域新建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结算房屋征收补偿金,给予货币补偿金额的5%作为奖励。异地房屋补偿方式为房屋征收部门提供与房屋征收货币补偿金价款相当的房屋供被征收人选择,同时给予每户产权人或公房承租人6万元的奖励。

    大多数居民想留下

    “根据前期初步摸底,愿意留下的居民占多数。但按照目前规划条件,征收完成后就地可新建住宅房屋仅300余套,只能通过摇号来解决。 ”于家晓说。记者采访发现,希望留下的居民不少都是考虑到周边配套的教育和医疗条件。苏州路29号大院居民陈女士说,自己从20多岁就住在这里,虽然住房条件不好,但是孙子马上要上小学了,不愿意搬走。同在29号院的刘女士则告诉记者,自己早已经搬了出来,就是为了孩子上学才留着这套房子。

    一些住房条件特别差的老人却愿意异地安置。 “我们这么大年纪了,能住上大房子是好事儿,‘宁要市南一张床,不要李沧一间房’那都是老思想了,我已经去李沧考察过了,觉得很满意。我儿子也跟我说,我孙子跟着他们在崂山上学挺好的。 ”苏州路17号院的王女士告诉记者。

    下周起,指挥部将开始入户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完善。经过市有关部门审批后,将作为正式补偿方案向居民公示。这期间,指挥部将把有评估资质的企业名单提供给居民,由居民集体推荐出满意的单位。对未登记房产,指挥部也将进行摸底登记,并由房产处到房产交易中心对各户情况摸底。据于家晓介绍,改造项目准备按照预征收模式进行。通过摸底,居民同意率达到95%以后,预征收将启动。 (记者 马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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