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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2013年发放公积金贷款超百亿 3万家庭受益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4-01-17 05:26:01 字号:TT

   青岛新闻网1月17日讯 随着去年2月1日商品房最高可贷60万元新政的实施,截止今年年初,全市新增公积金缴存单位5172个,新增缴存职工15.51万人,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人数达到174.47万人 ,完成年度目标的103%。 实现住房公积金归集额121.1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6%,累计收缴住房公积金731.35亿元,累计提取408.96亿元,实现收缴余额322.39亿元,为职工提供了稳定的资金积累。

    【新政盘点】商品房最高可贷60万 二手房最高35万

    2013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科学研究制定公积金政策,在继续实行给予低保家庭公积金贷款贴息、允许大病提取公积金等政策基础上,推出多项惠民新政。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2月1日起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60万元,全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统一调整为35万元,满足了广大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资金要求,自政策发布以来已有13056名职工享受到贷款新政优惠,该项政策被媒体评为2013年第一季度我市十大民生事件之一。

    在调整之前,岛城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一直执行的是2010年开始施行的标准,具体为,原七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最高可贷额度为40万元,原五市最高20万元 ;购买二手房,原市内四区最高可贷25万元,原五市为15万元。而新的政策施行之后,无论是市区还是四市,在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方面,都执行统一的标准。

    【惠民力度】全年发放贷款100亿元 贷款余额298亿元

    2013年共向29586个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100.59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160%,累计向21.58万个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451.53亿元,实现贷款余额298.06亿元,有效提高了职工购房支付能力。

    【住房保障】经适房首付比例由30%下调为20%

    实施职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优惠政策。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首付款比例由30%下调为20%,允许购买经济适用房职工提取公积金转账支付购房首付款,目前有77户购买经济适用房职工家庭按低于30%首付款申请公积金贷款1440余万元,共为123名职工转账支取公积金527万元,用于支付经适房购房首付款,有效减轻了中低收入家庭购房压力。

    【贷款利息】取消提前部分还款次数限制

    取消公积金贷款提前部分还贷次数限制。该项业务的推出,减少了职工贷款利息支出,大幅降低了公积金贷款职工的经济负担。

    单位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制定出台了《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允许困难企业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有效化解经营困难单位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支取划付】 2014年开始按月划付

    优化住房公积金支取划付方式。自2014年1月起,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划付方式优化调整为按月划付,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委托,按照借款人上月实际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额(不含提前还款额),按月提取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划付至借款人联名卡账户。

    本市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尚未结清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在贷款没有逾期、或虽有逾期但已还清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办理按月支取划付手续。在签订了按月支取划付协议之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每月3日(节假日顺延),按借款人上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实际偿还额(不含提前还款额),将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划转至借款人的联名卡中,用于偿还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如账户余额全部划转仍不足偿还本月贷款本息的,不足部分由借款人自筹资金补足。需要说明的是,已签订住房公积金支取划付协议的职工,自2014年1月起统一过渡为新的划付方式,无需重新签订协议;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签订委托支取划付协议,即可按月划付,便捷还款。

    【账户余额】直接用于提前结清或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账户余额可直接用于提前结清或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内部转账支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办理提前结清或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业务,对原有还贷、提取工作流程进行了优化再造,由原来借款人先偿还贷款,然后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还贷提取手续,优化为借款人或其配偶可申请将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以内部转账方式,直接办理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这项新业务的推出,大大简化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和提取手续,将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便民、惠民”的作用。

    【网上营业】除必要的审批事项外,其他业务均实现网上办理

    2013年12月16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上线试运行,2014年1月1日起正式运行,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涵盖业务更加全面,除必要的审批事项外,其他业务均实现网上办理。

    这些业务包括:缴存单位可以网上办理单位资料变更、变更清册、基数调整、单位汇缴、个人补缴等业务;住房公积金缴存实现网上结算,其中在线结算方式可实现资金实时收付、实时到账;自由职业者可网上缴存,离退休职工可网上支取,均实时到账。个人贷款申请及贷后还款更加便捷。这些业务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可网上预申请。个人用户可及时查询开发商协议信息、评估机构信息,并通过网上贷款辅助计算功能进行贷款额度计算及还款计划试算,选择最为合适的还款方式和贷款期限,有效的做好网厅贷款预申请登记,减少往返柜台次数及临柜办理时间;贷款还款可网上结算。

    网上营业厅实现了贷后还款结算功能,借款人可网上办理逾期还款、部分还款、结清还款的在线结算,并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内部转账还款,给借款人带来最大的还款便利;提供贷款精确查询服务。网上营业厅具备贷前、贷中、贷后各阶段的精确查询服务,职工可一次性明确查询掌握各贷款环节信息,免于往返奔波或电话咨询,提高办事效率;房屋开发单位、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可登陆网厅做楼盘项目管理、合作协议管理、项目进度申报等基础数据录入。

    支持多种登录认证方式。在登录及安全认证方面,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除支持青岛“e证通”、短信密码认证方式外,还提供了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的UK认证方式,所有方式均实行免费使用,最大程度地满足不同客户的多样化选择,在保证网上办事的安全性基础上,为服务对象提供充分便利。为方便单位用户及个人用户使用,全面了解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的各项服务功能,及时掌握操作方式,网上营业厅为不同用户配备了操作手册,并制作了演示动画,便于用户使用。(记者 朱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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