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二:征地,村民知情吗?
“村委会卖地从来不跟我们说,我们都不知道地卖没卖,卖给谁了。”一些当地村民说。
我国法律对行政机关征收农民土地作出了明确的程序规定,其中有多项涉及被征地村民的知情权。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规定:“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征地是无法审批的。正因为这些材料齐全,国土部门才能完成报批审批手续。这些材料在国土管理部门均已存档。
据平度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讲,2006年杜家疃村征地公告当时就贴在村委办公室墙上(图中红框部分),并有照片留存。
杜家疃村卖地,村民到底知不知道? 在平度市国土局,记者看到了2006年报送给省国土资源厅的文件,内含山东省对杜家疃村地块的属性变更批复、拆迁补偿协议、放弃听证证明及2006年的征地公示。其中,征收补偿协议落款日期分别为2006年8月30日、2007年8月23日。
凤台街道办事处党委副书记窦伟志表示,在征地过程中,街道和村委都按照程序,采取多种方式告知村民。2013年1月27日,村委召开会议布置工作任务,要求通知每户被征地村民,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家地头上等待清点。“这些都有会议记录”
朝阳路北地上附属物补偿兑付表
窦伟志提供的地上附属物调查登记表
不知情怎么可能签字按手印?街道办认为,这是村民知情的最有力的证据。“村里就这么大,卖地又是这么大的一件事,一个人知道了,全村人也就知道了,说不知情是不可能的事。”窦伟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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