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为HK6330的机动车维修费用结算清单上显示送修人为王志山。
“2010年7月,在企业已经进入破产程序的情况下,王志山、朱建波和企业破产管理人聘请的会计马某某、孙某,还一同前往上海世博会旅游数日,挥霍公司财产14433元。” 张大山出示了几人同游上海的照片。“2011年11月,朱建波还陪同王志山在北京旅游数日,开支7423元。”新华网记者看到,2011年11月14日,朱建波从淮安飞往北京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还有航空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险,保单生效日期为2011年11月15日,被保险人为王志山。
张大山表示,2009年至今,仅股东们手上的证据显示:王志山在一剪梅及相关企业万得宝账户上报销了汽车修理费7500元,加油充值卡2万元。
“2011年,企业账上每天的招待费就平均达439元。”张大山称,仅王志山签单的曹三龙虾馆就吃喝了4600元,这些费用都是朱建波从破产管理人处报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