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晴说,随后黄鹏强奸了她。晚上12点左右,黄德伍进入房间,晴晴夺门而出,但宾馆院子的铁门反锁,晴晴未能逃出。被拖回房间后,黄德伍和卢道刚又分别强奸了晴晴。当晚自始至终,晴晴一直哭泣,并曾抓挠和脚踢对方,但“直接就被按住了”。昨日,新京报记者来到事发宾馆,客房一名服务员表示,她当晚没值班并不知道此事,但是“地痞侵犯初中生镇上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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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济南7月11日“新华社发布客户端”专电近日有媒体报道,山东东平县斑鸠店镇有多名初中女生遭地痞性侵,涉事女生从11岁到15岁不等,目前事件在网络持续发酵,记者近日赶赴事发地对事件进行了追踪,采访了当事人及其家属、学校、政府部门等,回应社会关切。
追问一:是否属于强奸?
记者7月7日见到了当事人平平(化名),她一直蜷缩在床上抽泣,并用毛毯盖住全身和脸颊。一番沟通后,8日,平平答应接受记者采访。在采访过程中,她目光呆滞,一直保持同一姿势回答记者的提问。
平平对记者说,去年12月23日,她得知另一位女生婷婷(化名)在晚自习后相约到校门口散心,看到黄某峰在一辆车上。黄某峰招呼她们上车,她们赶紧跑,结果被黄某峰先后强行拉上车。车开到银山镇一家宾馆后,黄某峰说其他人都去梁山县买毒品了,随后黄某峰在宾馆强迫和她发生性关系。“我心里非常害怕,想跑,还使劲抓黄某峰的手背和胳膊。”平平说,之后,为避免和人独处,她还跑到了宾馆院子停车场,后来被“瘦高个”男人发现拉回了房间,先后被黄某武、卢某强奸。“他俩还拿着我的衣服,让我洗了两次澡,不洗干净不让(从卫生间)出来。”
追问二:警方缘何不立案?
据当事人平平家属反映,从2013年12月23日至今已半年有余,对于家属反映的孩子被强奸一事,警方一直没有立案,也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警方没有告知我们任何东西,立案或者不立案总得给我们一个交代。”
对于舆论质疑的东平县公安局不作为问题,东平县公安局9日书面表示,在对该案的调查过程中,东平县公安局始终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工作,不存在不作为的问题。
警方提供的材料显示,2013年12月26日,泰安市东平县康某、解某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平平(出生日期为1999年2月)、婷婷(出生日期为2000年1月)于2013年12月23日晚结伴离开学校后,与家人、老师失去联系,怀疑被人拐卖。东平县公安局于当日以拐卖妇女儿童案立案侦查,并成立专案组,先后赴济南、菏泽等地开展工作,积极寻找失踪人员。12月29日,婷婷返回家中,平平独自到梁山县,2014年1月5日被找到,该案被撤销。
警方材料还显示,1月6日,平平在其家人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控告被黄某峰等人强奸。经调查,2013年12月23日晚,平平、婷婷与黄某峰、黄某武、郑某、卢某在某宾馆住宿期间,黄某峰等人分别单独与平平先后发生性关系,卢某欲强行与婷婷发生性关系未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之规定,卢某的行为已涉嫌强奸罪,经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东平县公安局于2014年6月27日将卢某依法执行逮捕。
警方还表示,在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黄某峰、黄某武、郑某、卢某有吸食毒品行为,依法将黄某峰、黄某武、郑某行政拘留。经后续侦查,郑某、黄某武因涉嫌其他犯罪分别于2014年4月27日、7月4日被刑事拘留,另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