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维修资金所造成的糊涂账,反映的不仅是政府诚信问题,也是法律缺失问题。当前,应由各级纪委机关会同审计部门,对维修资金的来龙去脉查个水落石出,绝不能任其成为一些部门肆意分割的“唐僧肉”。
“利差”成“死钱”如何解冻?
“这笔貌似‘沉睡’的维修资金被银行等机构通过各种方式调动,在沉睡中‘梦游’,创造了巨大的增值空间。”财经评论员周俊生认为,权力部门为维修金使用设置了多道门槛,各个部门都不愿放弃既得利益。
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客观形成的“利差”因为没有相关法律可依,已经成为动不得的“死钱”。
南京市江宁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当前维修资金问题在全国都是一个难题。可以肯定的是当地代管部门没有挪用维修资金,但因为管理上的问题,确实存在支付给业主的是活期利息,而代管单位存在银行是定期的状况。
多位业内人士透露,虽然产生利息的维修资金本金属于业主,但因没有明确的分配约定和法律规定,管理产生的“利差”难以处置,最终很可能沦为有关部门的灰色收入。要将利差解冻,必须诉诸法律,推动相关分配方案形成。
账本是不能公布还是不敢公布?
南京市江宁区的武夷花园小区是一个有10多年楼龄的老小区,小区2000多户业主共交维修资金1266万元,可是直至2009年,仅产生40多万元的活期利息。该小区业主反映,想查清实际产生了多少利息,一直没有结果。
不能公布还是不敢公布?记者追踪发现,在维修资金糊涂账的背后,代管部门还有没法公布的另一本账。一些小区业主代表认为,代管部门虽然已经承认偷存定期,但是至今没有向业主公布相关账目。
此外,部分代管部门不公布账目,还可能因为根本没有这笔账。据业内人士透露,不少地方之所以拿不出完整的维修资金账目,一方面是老旧小区的基础数据不全,另一方面则是新开发小区存在欠缴。有些地方政府在市场不景气时,以缓缴甚至免缴维修资金为优惠条件,为房地产开发商“减压”,最终造成大量历史欠债,损害了小区业主的利益。
对此,北京市住建委副主任程建华建议,应当高度重视梳理历史欠账,提高公共维修资金的计息,同时协调物业企业和资金中心尽快建立维修资金明细账。
老百姓的钱为何不能保值增值?
广东志成达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小成认为,近年来CPI指数居高不下,专项维修资金实际上是在通货膨胀蚕食下日渐贬值。
“针对管理部门不作为,应引入资金的年度审计管理。”广东佛山市政协委员李建丽说,“活期存款与定期存款有巨大不同,不同银行的利率也不同。通过科学合理的配比,可以产生较大收益。许多地方政府不作为,其实是在打自己的小算盘。”
2013年,佛山市禅城区住建局在听取了李建丽的建议后,开始认真理财,改变过去全部是活期的存储模式,按30%存5年定期;40%存1年定期;30%存3个月定期的模式存储。
“13亿元的本金,通过合理配比,利率增长了3倍,利息1年内增加了3000万元。”李建丽说。
管理权限何时交还业主?
不少小区业主代表认为,只有把支配利息的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避免“沉睡”的资金浪费掉。
“有关资金申请使用程序过于复杂。”陈小成说,现行的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动用维修资金款项,首先要相关业主向业委会提出申请,业委会征得小区2/3以上业主的同意后申请使用,通过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会同专业工程人员和物业现场查勘认证,符合规定后安排维修。维修结束后,由基金管理中心、物业和业主代表三方察看验收,维修单位上报费用明细,基金管理中心审定后由业主委员会盖章认可,至此方才完成整个程序。这个程序走下来,少说一个月,多则三四个月半年不等,且当中涉及部门和人员繁多,实际操作起来极为不便。
“设定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初衷是为了保护业主利益,但在现实运行中反而成了阻碍资金申请使用的程序。”陈小成认为,人大应尽快针对维修资金制度进行立法,把维修资金的管理权限交还业主。
“现有的维修资金管理制度亟须改革,不妨学习国外做法,交由专业第三方基金会打理,政府只需制定好规则,当好监督者即可。”陈小成说。
改革立法迫在眉睫
“现在使用维修资金的门槛很高,很难把这笔资金用活。”南京市武夷花园小区业委会主任商长清说。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物业维修资金研究专业委员会的专家认为,现在各地都存在用款难,主要是受困于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记者调查发现,业主表决签名难一直是导致维修资金使用难的主要原因之一。近年来北京、成都、长沙等地提出“应急维修”、“授权委托维修”和“管理权限下放”等维修资金使用方式,但维修资金使用效率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以长沙市为例,现在成立了业委会的小区比例不到30%,业主委员会的日常运行、监管工作离居民的要求有一定距离。
从今年4月至今,北京市西三环莲花小区2号楼住户就一直饱受电梯运行的烦恼。26层楼共两部电梯,一部常年坏,一部经常坏。该小区物业管理负责人董主任告诉记者,这个楼当年维修资金的缴纳情况十分复杂,导致维修资金无法取出使用。
居民纷纷建议,应出台应急措施,简化维修资金的提取,特别是当遇到电梯损坏、管道破损等问题时,业委会、物业、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应该启动预案,确保居民人身安全。
“住宅维修资金的使用率普遍偏低。2013年我做了一项调查,佛山市的维修资金使用率为0.417%,远远低于全国水平。即使在业主呼吁强烈的北京市,也仅为2.3%的使用率。”李建丽说。
许多专家认为,建设部门与财政部门既是维修资金的代管部门,又是监督部门,集运动员与裁判员于一身,在管理机制上存在巨大漏洞。
“行政过度干预阻碍了业主自主管理,政府部门应尊重业主自治,弱化行政干预,简化程序,让投资方式多样化。”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智慧说,我国现行的维修资金制度仅为部门规章,未能上升为行政法规,缺乏强制性和约束力,在法律效力、执行主体、执行程序等方面均存在缺陷,改革立法迫在眉睫。(记者 刘宏宇 杨绍功 关桂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