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污:2016年主要河流鱼类稳定生长
加快重点流域海域污染防治。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2015年环胶州湾流域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河流污染综合治理规划(2014-2016年)的通知》,全面开展全市河流污染整治,深化河道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工作,加快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彻底解决城区污水直排等环境问题。到2016年,全市范围内主要河流水质明显改善,鱼类可稳定生长,胶州湾污染隐患基本消除。
大气:2016年空中颗粒每平50微克内
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划计划及工作部署,推动《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完善,从能源、建设、工业、交通、城市管理、绿化等多领域采取综合性措施,升级改造污染防治设施,整治城市扬尘污染,治理城市面源污染,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发展绿色交通,淘汰黄标车,实施全面禁行管理,努力扭转灰霾加重趋势,改善空气质量。到2016年,空气中细颗粒物控制在每立方米50微克左右。
加强城市噪声污染防治。调整优化声环境功能区划。加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严格实施禁鸣、限行、限速等措施。强化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实施市政、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推广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严格限制噪声敏感区域内的夜间施工作业。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城市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文化广新闻等部门各负其责,严格控制加工、维修、餐饮、娱乐及其他商业服务业噪声污染。强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加大重点行业噪声污染监管力度。
村镇:2016年成国家级生态镇
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加快生态区(市)、生态镇(涉农街道)和生态村(涉农社区)等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创建步伐,开展环境友好社区、学校、企业等系列创建活动,加强创建工作培训与管理,不断提高创建水平。
到2015年,全市80%的行政村(涉农社区)达到市级以上生态村建设标准,80%的镇(涉农街道)建成国家级生态镇(街道),全部涉农区市建成山东省生态市。到2016年,全市所有镇(涉农街道)达到国家级生态镇(街道)建设标准,涉农区、市建成国家生态市。
生态:严守“生态红线”
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编制城市环境总体规划,严守“生态红线”。加强自然保护区、水源涵养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海岸线、风景名胜区等各类生态功能区的建设与管理。
加大对水土流失、矿区地面塌陷、破损山体、湿地和海岸带等生态受损区域的治理修复力度,妥善保护和优化岸线资源。加强海岛保护和海洋保护区建设,实施近海生态修复工程,恢复和增殖海洋生物资源。加强本地生物资源保护,防范外来物种入侵。(记者 朱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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