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公安局地铁分局正式成立
12月8日,青岛市公安局地铁分局正式揭牌成立,当天,地铁分局举行了地铁3号线北段开通安保誓师大会,全面履行地铁治安管理和安保任务。
青岛市公安局地铁分局是青岛市,也是山东省首支专司地铁安保的公安民警队伍。主要承担地铁系统的治安管理和治安防范工作;打击地铁交通线路及其服务场所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承担地铁系统安全保卫,监督指导地铁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等。
执勤民警给记者演示“网枪”的使用方法
每个地铁站都有警务室
根据地铁安保需求,青岛市公安局地铁分局按照“每条线路设立3处派出所,每处车站设立一处警务室”的标准部署警力,目前在即将投入运营的地铁3号线北段,已经设立派出所两处,在运营的10处车站设立10处警务室。
地铁3号线每个警务室将配备防爆钩、远射灯、灭火毯、隔热服、空气呼吸机等。派出所配备屏蔽干扰仪、防辐射探测仪、有毒气体探测仪等。
地铁分局指挥中心的民警通过大屏幕观察各监控点的情况
出入地铁 至少留下4张监控照片
在地铁3号线全线,建成了包含公安及消防无线通信系统、传输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会议电视系统、电源系统、车辆段安防系统共7个子系统的公安通信系统。
据铁路分局指挥中心民警介绍,在地铁3号线全线的车站、列车都安装了监控设施。每一位乘客从进入地铁站到出站,至少有4张有效照片保留在监控里面。分局监控中心、派出所监控中心都有人不定时进行监控巡查,而警务室、监控室也有专职人员负责查看监控。对地铁站的每一个角落,地铁公安的监控都在时刻关注着。
民警演示防爆球的操作
出现突发情况 可迅速屏蔽无线信号
地铁分局在3号线全线按照“一站一预案”、“一事一预案”的标准,超前谋划,制定20多个反恐、安保应急处突预案。每处车站警务室都配备有防暴网枪、防毒面具、防刺服、防火服等一整套功能先进、门类齐全的反恐处突应急装备,确保快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一旦在地铁发现疑似爆炸物,现场民警将打开屏蔽干扰仪,对有效范围内的一切无线电讯号进行屏蔽,有效防止遥控搞破坏活动的企图。
乘坐地铁禁止携带以下的物品:
(一)禁止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
(二)禁止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质,无包装易碎品;
(三)禁止携带易污损轨道交通设施、有严重异味以及影响乘车环境的物品;
(四)禁止携带充气气球、非折叠自行车,长宽高之和超过一点八米或者重量超过三十公斤的物品;
(五)禁止携带活禽畜以及犬、猫等动物(有识别标志的服务犬除外);
(六)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携带的其他物品。
平均每个车站有70多处高清视频监控
乘坐地铁地禁止有以下行为
(一)禁止在轨道交通设施设备上涂写、刻画,擅自张贴印刷品或者悬挂物品等;
(二)禁止在车站出入口周边五米范围内擅自停放车辆、堆放物品、摆摊设点等妨碍乘客通行的行为;
(三)禁止在车站或者车厢内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以及乱扔果皮、纸屑、包装物等;
(四)禁止在车站或者车厢内摆摊设点、推销、演艺、乞讨等;
(五)禁止在车站内逗留堵塞通道出入口、堆放杂物以及在运行电梯上逆行等;
(六)禁止在车站或者车厢内踩踏座席、躺卧、追逐打闹、滑滑板(轮滑)、骑独轮车等;
(七)禁止强行上下车,阻挡车门、屏蔽门、安全门的正常开启或者关闭;
(八)禁止擅自进入驾驶室、轨道、隧道、通风亭(井)、消防控制区或者其他有警示标志的区域;
(九)禁止攀爬、翻越或者推挤围墙、栏杆、闸机、安全门等;
(十)禁止干扰、拦截车辆正常运行;
(十一)禁止其他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和安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