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首接负责到底 红盾亮剑保消费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全力保障我市消费市场秩序稳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工商局近日在全市系统发出通知,决定自12月16日起至2016年2月底,结合全市消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重点开展“打假冒、反欺诈、保权益”红盾维权专项行动,以更加积极主动的作为,更加坚强有力的执法,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保障民生
加强节日市场监管
元旦、春节期间,历来是人民群众集中消费的时间,也是各种市场违法行为及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多发时期。通知要求,我市工商系统要充分认识加强节日市场监管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节日市场监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以人为本、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贯彻市政府开展消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强化执法,加大消费市场监管工作力度,切实维护消费市场秩序。
全面布局
三个重点覆盖消费领域
重点商品和服务。以节日消费密集的餐饮、商业促销、美容美发、家政、洗衣等服务行业为重点;以涉及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家用电子电器、儿童玩具、交通工具、服装鞋帽、节庆娱乐用品等商品为重点。
重点区域。以“三点一带”(火车站、汽车站、飞机场和滨海风景带)和“一区多街”(崂山风景区;闽江路美食街、登州路啤酒街、麦岛美食街;中山路、台东三路步行街、向阳路步行街)为重点区域。
重点行为。突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商业贿赂、滥用优势地位、霸王条款、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开展打击假冒伪劣、打击合同违法、治理商业贿赂、制止限制竞争、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取缔无照经营、净化网络环境等执法行动。
网上消费需理性
随着冬季网络消费热潮的来临,网站的各种大型促销活动应接不暇。在此,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应注意:一是网站信誉是首要。要选择信誉度较高、经工商登记、有质量保障的网络经营商,注意识别网站的合法备案标志,该类网站失信成本较高,交易较安全;二是电话试拨是一招。对其网站上提供的联系电话进行试拨验证,也可向当地通讯部门查问注册地是否与网站地址一致,谨防对方关机后无从查找;三是低价陷阱不要踩。对于明显低于正常价格的,具有欺诈嫌疑的秒杀活动等均为低价诱客的陷阱。建议消费者不要轻易购买价格过于低廉的特别是知名品牌商品,避免上当受骗;四是安全付款防被骗。尽可能选择“货到付款”或“支付宝”等方式,避免网络私下交易。查询银行账户或信用卡的开户城市,若与公司地址不一致,就应提高警惕;五是保存凭证有保障。购物过程中注意如相关购物页面、网上聊天记录和付款凭证等相关购物凭证,以便出现消费纠纷后合法维权。
红盾出击 四项举措服务维权
(一)加强预警研判,做好事先防范。特别关注消费舆情动态,积极倾听消费者心声。通过开展一系列社会性消费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实现以“教育促规范、以预警防侵权”的管理目的。一是大力推进消费维权进社区、进商场,采取各种宣传手段,积极扩大消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宣传。针对年货礼盒、虚假返利、非法抽奖等消费陷阱,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二是组织对重点企业开展行政约谈,特别是对今年以来商品质量抽检问题多、消费投诉多的商场超市和餐饮、住宿服务业经营者,要逐一实施行政约谈,通报其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其加强自身管理,落实消费维权的主体责任。三是加强消费舆情监控,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舆情研判,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开展工作。要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妥善做好舆情应对和问题处置工作。
(二)加强商品监管,维护消费安全。一是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督促经营者建立以供货商主体证明和商品质量合格证明为主要内容的供货商档案,建立健全商品质量准入工作机制。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力度,加强数据分析,强化社会公示,努力提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水平。二是加强网络商品交易行为的监管。严肃查处通过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章行为,有效维护节日网络市场秩序。三是大力开展“打假”执法行动。对侵犯涉外商标、驰(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合法权益和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加强执法检查。以节日消费量大、面广的商品为重点,严厉打击假冒仿冒违法行为。
(三)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环境。一是加强商业促销活动监管。规范企业促销行为,加大对“傍名牌”、虚假宣传、虚假打折、不正当有奖销售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 “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和美容服务”广告、有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广告等作为治理重点,加强对报纸、电视、期刊等传统媒体单位和印刷品、户外广告、显示屏广告和网络广告的监督检查,加大广告监测力度,净化广告市场环境。三是开展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和店堂告示专项整治。以餐饮、住宿、旅游、购物领域为重点,通过检查抽查、消费者投诉举报等多种渠道,广泛收集整理各种合同文本,集中查办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百姓关注度高、侵权较严重的合同格式条款案件。
(四)加强服务维权,提升消费满意度。一是加强服务领域监管执法,严厉查处服务消费中故意拖延或者无理由拒绝承担经营者义务,使用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等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加强对从事修理、加工、安装、装饰装修以及房屋租赁、家政等中介服务经营者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加强旅游景区的监管,对游客集中的前海一线和崂山风景区、美食街、宾馆酒店、旅游商品市场等各类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突出证照悬挂、商品标签、明码标价和计量器具等管理,保证旅游景区良好的经营秩序。三是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管,重点查处无照经营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行动,营造健康的消费环境。
联动协调 落实“首接责任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把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消保机构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注册登记、市场、商标广告、合同、消保、网监、经纪人、公平交易等机构充分运用和发挥职能,认真履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分析本地区节日市场的实际情况和消费特点,总结以往节日市场整治经验,突出整治重点制定实施方案,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二)强化执法办案,深入查找“两节”消费市场监管薄弱环节。要牢固树立“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管,处罚是最有力的教育,曝光是最有力的震慑”的理念,以执法办案作为“打假冒、反欺诈、保权益”红盾维权专项行动的重要手段,围绕重点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加大信息公示和案件曝光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经济违法行为,力争在问题突出的行业和领域实现新突破。要深入查找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对容易出现问题的、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和监管的盲区,认真进行梳理,强化监管执法力度,确保履职到位。
(三)严格落实“首接责任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各单位要加强节日值守,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综合调度作用,及时受理和处理节日期间消费投诉和举报。要严格落实首接责任制,绝不推诿、扯皮。要以有效预防和有序处置突发事件为重点,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对处置措施。市局、区(市)局和市场监管所均要建立应急处置小分队,各级领导和有关处(科)室负责人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重大、紧急案件及时妥善处置。(四)加强舆论宣传,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工作。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倡导诚信守法经营,加强执法宣传。要围绕国家鼓励消费的政策措施、新型消费领域和消费者诉求,有针对性地引导消费、拓展消费领域,积极促进消费结构升级。要合理引导消费行为,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倡导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模式,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王伟 通讯员 门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