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关对查获的固体废物取样化验
案例六:斩断固体废物走私进境通道
硫铁矿提硫残渣,俗称“硫酸渣”,可以与主流铁矿砂配矿炼铁,但会严重污染空气、土壤和水源,属于国家明令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2015年,青岛海关下属日照海关缉私分局对某涉嫌走私西班牙产固体废物的某煤化公司开展调查摸排,获取了证实其犯罪主观故意的重要证据,并对涉案货物取样化验,确定为禁止进口的硫铁矿提硫残渣,于11月23日对该案立案侦查,目前已对7名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等强制措施。
经查,2014年1-4月间,涉案企业为牟取非法利益,伙同境外商检公司和船公司篡改原始检验单、提单品名,将11万吨固体废物伪报为国家允许进口的“未烧结的铁矿砂”,从日照口岸走私入境。该案被海关总署列为一级挂牌督办案件。
案例七:“3.25”打击海上成品油走私专案
2015年4月15日,根据海关总署、中国海警局的统一部署,青岛海关联合山东省海警总队(筹备组)开展“3.25”专案青岛战区集中查缉行动,共出动警力120余人、船艇2艘,分为7个行动组同时展开行动,现已对20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成功摧毁了一个盘踞在青岛地区的成品油走私网络。
经查,2010年以来,某船务公司为谋取非法利益,使用2艘接卸船,在外轮船舶停靠青岛黄岛、大港、董家口等港口及附近海域期间,利用为国际航线船舶接卸污油水的便利,从外轮船舶大肆购买走私成品油,将成品油与污油水混装在接卸船内偷运进境,再将成品油在国内销售牟利。经初步查证,该案涉案走私成品油5200余吨,案值3900余万元。
案例八:打击冻品走私维护食品安全
2015年6月1日,青岛海关组织开展代号“3.16”的打击冻品走私专项行动,共计刑事立案11起,案值10.27亿元,逮捕犯罪嫌疑人11名。
经查,自2014年下半年以来,某经贸公司法定代表人柴某某受国内客户委托,代理其从国外订购南美产冻白虾、冻黄鱼。为偷逃国家税款、牟取非法利益,柴某某与莫某某、王某某等人共谋,将上述货物伪报贸易性质,以边民互市方式从广西东兴里火口岸走私进境。该系列案的成功侦办,有效遏制了全国范围内通过边民互市渠道走私冻水产品的行业性犯罪行为,为国家挽回了巨大税款损失,维护了国内冻水产品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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