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气 青岛挂号 违章查询  青岛新闻网 > 舆情频道 > 正文

首部反家暴法施行 蓝翔校长妻子申请保护令请求禁止家暴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 2016-03-01 16:50:24 字号:A- A+

    如何向法院申请?

    陈楠律师表示,根据反家暴法,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这为保护受害者安全提供了一个比较快捷的措施。如果是离婚诉讼,简易程序也需要3个月。

    拿到保护令会得到哪些保护?

    北京源众性别发展中心主任、反家暴专家李莹说,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民事裁定书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同时抄送申请人、被申请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分局、派出所)、街道等机构。

    申请人、被申请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收到民事裁定书后12小时内指派社区民警与申请人、被申请人谈话,告知民事裁定书的具体内容和法律责任,同时告知申请人如果发现被申请人有违反民事裁定书情形的,可以及时报警。

    保护令是否能作为家暴证据?

    李莹说,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既可以单独存在,也可以与其他诉讼同时存在。因为该保护令的主要作用是救济功能,要帮助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摆脱暴力环境,其次才是证据功能,在今后的离婚或民事赔偿诉讼中,起到家庭暴力存在的证据的作用。

    在李莹看来,如果荣兰祥的妻子孔素英申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被法院受理并作出裁定的话,那么在其今后的离婚诉讼或其他民事诉讼中,都能起到证据作用。

    法律法规 还应做哪些补充?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反对家庭暴力网络”常务理事夏吟兰表示,虽然婚姻法中有关于惩治家庭暴力的规定,但对什么是家庭暴力没有界定,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应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受害者可以得到哪些救济途径,也没有规定。所以,需要出台一个专门性法规。

    陈楠律师指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方面也需出台相应细则,如“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中的“面临危险”究竟是何种情形还需要量化和细化。

我要爆料 免责声明 责任编辑:久久
-

青岛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