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李沧区部分查处酒司机曝光名单
青岛新闻网5月9日讯,今天,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实名曝光了今年第11批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驾驶人。此次曝光的22名“酒司机”是近期李沧区查获的部分酒司机。
市公安交警部门表示,“我市马上就要进入夏季,喝酒开车行为将会呈上升趋势,交警部门将始终对酒驾保持零容忍,一方面持续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一方面对待酒驾违法绝不手软的严查,坚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青岛新闻网记者)
案例一:吃过午饭酒驾上路,遇查称尿急拔腿就跑
酒司机往往在晚间出现的多,可也有个别驾驶员,大白天午饭喝完了酒也大胆开车上路,遇有交警查车还借口尿急掉头拔腿就跑,结果一头撞进了包抄而来的交警怀中。
5月3日14时40分许,李沧交警大队民警在黑龙江中路与规划六号线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鲁BUN699的黑色雅阁轿车在行驶至路口时忽然停车,驾驶人见交警上前讯问时意图躲闪。在被问及是否喝酒时,姜某某一边说着自己尿急想先方便方便,随后自作聪明朝身后撒腿就跑,结果跑出几十米后被从反方向包抄过来的民警抓个正着。
现场对其进行酒精测试,其呼气测试酒精含量6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等待他的将是罚款1000元、暂扣驾证6个月和记满12分的处罚。
案例二:差一点就醉驾了
5月3日21时至22时30分,李村中队民警在金水路巨峰路路口设置夜查岗位,重点查处货车超载、涉牌涉证和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3时30分范某某驾驶鲁B3MK80号的灰色面包车沿九水路东向西行驶至夜查点,执勤民警对其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范某某身上有一股非常重的酒气,现场对其进行酒精测试,其呼气测试酒精含量76.8mg/100ml,离80 mg/100ml的醉驾标准仅一步之遥。范某某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满12分、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的严厉处罚。
案例三:女酒后开车带着娃
2016年5月1日,交警市南大队香港西中队在香港西路太平角六路路口设置夜查点,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起,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副驾驶座上还坐着一个孩子。
5月1日晚09:00左右,一辆鲁B71**C黑色轿车沿东海西路东向西右转至太平角六路夜查点,发现前方有民警正在查车,车速立即慢了下来,这一举止被民警察觉,民警立即拦下该车进行检查。当驾驶员摇下车窗后,民警发现是个女司机,副驾驶座上还有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
面对民警的酒精测试仪,女司机表现得相当不自然,极力避开吹气孔,一连吹了两次都无效,当吹第三次的时候,测试仪显示有酒精含量。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驾驶人酒精含量4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原来,驾驶人刘某某当天晚上在东部某酒店参加家庭聚会时喝了一些酒,考虑到家就住在附近,认为自己慢些开不会有事的,于是抱着侥幸心理,带着三四岁的孩子开车回家,不想在半路上被民警查扣。考虑到刘某某的孩子还小,扣车可能会惊吓着孩子,民警让刘某某给家属打了电话,晚9:40左右,刘某某的家属来到现场将车开回了家。由于刘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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