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气 青岛挂号 违章查询  青岛新闻网 > 舆情频道 > 正文

急救车服务再惹争议"搬抬病患"到底由谁负责?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吕春荣 2016-07-14 14:31:54 字号:A- A+

资料图。李悦 摄

    关于急救车还有哪些争议话题?

    除了搬抬服务由谁承担频惹争议外,救护车收费是否合理的问题也备受舆论关注。对此,上述草案也规定,院前救护车应当安装计价器,并在明显位置粘贴价格公示,标明收费项目名称、标准及价格举报电话。

    今年5月1日起,北京市公布的《关于印发本市院前急救有关项目价格的通知》正式执行,规范现行救护车使用相关价格政策,统一“救护车使用费”。

    根据通知,北京市救护车随车出诊费规范为院前危急重症抢救费,价格保持每次40元不变,救护车使用费计价方式由“车辆往返全程计价”改为“按实际载客里程计价”。计价里程以计价器为准,无计价器救护车辆不得收费。

    具体价格标准为:3公里以内(含)50元,3公里以上每公里7元,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算。计价里程按照接到患者起至目的地的实际行驶公里计算,无计价器不得收费。这也意味着,3公里内,北京的救护车出车费用只要90元,不超过100元。

    此外,改装救护车、借用救护车,也是近年来舆论关注的另一焦点。

    对此,早在2013年,当年2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救护车管理办法》就明确,本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使用救护车,不得私自改装、出借、借用、转卖、转让、调拨救护车或挪作它用,不得使用已注销机构救护车、非本地牌照救护车在本市从事医疗服务。(吕春荣)

我要爆料 免责声明 责任编辑:久久
-

青岛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