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出台新规
为防治大气污染,全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制度,包括:继续从严新建燃煤锅炉审批,全市除黄岛董家口和平度新河工业园外禁止新上传统燃煤锅炉,建设新型清洁燃煤锅炉的区市必须完成上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等多项目标任务;制定了《青岛市关于加快推进燃煤锅炉超低排放的实施意见》,市区两级财政三年内拟投入5亿元补助超低排放改造企业;制定了《青岛市清洁能源供热专项规划》,并配套经济政策,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制定了《青岛市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计划利用两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实现民用清洁煤炭全覆盖。
完善了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政策,2016年生态补偿金系数由去年的10万元μg/m3增加到40万元μg/m3,并首次将秸秆禁烧考核纳入生态补偿办法;制定了《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建筑废弃物扬尘污染防治;对照新大气法,开展了《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工作,该条例的修订已列入市人大2016年一类重点推进项目,目前已形成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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