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个税监管网正在形成
信息不对称是税务机关开展资本类等其他项目个税征管的最大障碍,相应的,这也是进行各种避税、偷逃税的关键。一个有效的途径就是对金融账户的设立、投资、资金流动等进行全面监管,事实上,目前相关部门也是这么做的:
财政部:2016年年底,为了更加有效的对个税开展征管,将所得税处分拆为个人所得税处和企业所得税处,实现编制独立。
外汇管理局:近期表示要重点打击以下四类虚假对外投资行为:
(1)部分成立不足数月的企业,在无任何实体经营的情况下即开展境外投资活动;
(2)部分企业境外投资规模远大于境内母公司注册资本,企业财务报表反映的经营状况难以支撑其境外投资的规模;
(3)个别企业境外投资项目与境内母公司主营业务相去甚远,不存在任何相关性;
(4)个别企业投资人民币来源异常,涉嫌为个人向境外非法转移资产和地下钱庄非法经营。
此外,外汇局筛查发现,部分个人通过分拆方式,利用他人的年度用汇额度进行资金的违规跨境流动。对涉及此种违规行为的个人,外汇局会将其列入“关注名单”,取消其之后两年内的便利化购汇额度,情节严重的还将移交外汇检查部门进行立案处罚。
银监会:2017年年初,召开的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透露,今年要开展“三套利”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问题。
保监会:近期向各保监局下发《关于加强对非法销售境外保险产品行为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保监局出“重拳”严打。
三、个税制度全面改革
“十三五”规划纲要:按照优化税制结构、稳定宏观税负、推进依法治税的要求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建立税种科学、结构优化、法律健全、规范公平、征管高效的现代税收制度,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
提高直接税比重,优化税制结构,是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个人所得税是直接税中的重要税种。无疑,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功能、调节功能、增强公民纳税意识等方面会得到不断强化,以提高个人所得税收入比重进而提高直接税比重的目标。十三五期间,个税领域有两项重大的税制改革:
1、“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改革
个税改革正在提速推进,方案有望在2017上半年出炉。本轮个税改革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为大方向,据悉,包括再教育支出、首套房贷款利率等有望纳入抵扣选项。这对于降低中低收入者的个税负担,合理调节社会收入分配,进一步平衡劳动所得与资本所得税负,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