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上个月29日,另一位被告人凡某也在同一个法院受审。凡某在庭上称,自己是通过微信与申某认识的,购买溶脂针后因发现自己怀孕无法使用,就转手在自己的微信上将溶脂针卖给了石女士。最后,凡某因犯销售假药罪,被石景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事发后申某、凡某各自向石女士赔付5万元,但并没有取得谅解。石女士已经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两被告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104万元左右。其两位亲属作为代理人参加了昨天的庭审。
石景山法院审理后认为检方指控均已成立,法院一审以销售假药罪判处申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罚金5000元。两被告连带赔偿被害人石女士医疗费等共计10.6余万元(已执行),驳回石女士刑事附带民事其他诉讼请求。
探员追访
检察官提示:作微整形前须检查商家正规证照
近些年来,微整形引发的事故不胜枚举。对此,石景山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表示,溶脂针、美白针、干细胞等微整形针剂,我国根本没有批准上市,市场上出现的此类产品都属于违规销售或者假药,盲目注射很可能会有生命危险。
据其介绍,整形美容医院属于医疗美容范畴,必须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包含的经营项目应该有“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等医疗美容科目。整形外科医生必须具有专业资格证,即《医师资格证》和《执业医师证》。此外,有些省份卫计委还规定整形外科医生必须具有《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证》。
但如今,一些微整形工作室隐藏在写字楼里,靠微信拉拢顾客。在微信账号里,这些微整形工作室标榜自己是专业工作室,涉及的微整形项目繁多,包括隆鼻、填充额头、注射溶脂针瘦脸针、丰唇、丰下巴等等,风险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