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公司:承认燕窝损坏,定损赔偿4万元
对于杨女士的燕窝在快递中受损的事实,顺丰速运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属实。该负责人说,了解情况后,公司方面一直在跟客户谈赔偿问题,但客户态度比较坚定,不接受保险公司给出的赔偿价格。
该负责人介绍,经顺丰速运公司投保的保险公司定损,赔偿金额为4万元,理由为:燕窝没有全部损坏,损坏的燕窝没有丧失药用价值,且客户不能提供有效的价值证明,所以不能按照保价金额赔偿。该负责人说,除了没有丧失药用价值,经与保险公司方面核实,为确定燕窝的价值,工作人员进行了市场询价,询价结果为每克八九元,与客户所称每克41元的价格不一致。就此事,顺丰速运公司仍在继续与保险公司沟通,为客户争取。
该负责人坦言,顺丰速运公司的保价业务系外包给保险公司进行的,因此对于受损快件的赔偿,由保险公司负责定损和赔偿。《快递服务》国家标准的赔偿规定:如果判定快件内件价值完全丧失,按照快件丢失赔偿;如果快件价值部分丧失,依据快件丧失价值占总价值的比例,按照快件损毁的比例赔偿。
至于定损标准和依据,该负责人称不清楚,需要向保险公司方面进一步了解核实。
律师:以实际损失为赔偿标准,可申请评估鉴定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秀认为,消费者与快递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如快件受损,快递公司应根据合同上约定的赔偿条款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既然消费者对快件进行了保价,那么就应该在保价范围内来赔偿。具体赔偿金额,则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在明确快件市场价值的情况下,如果快件完全损坏,没有市场价值了,肯定要全额赔偿;如果快件的价值是部分降低或者减少,按照实际损失赔偿,可通过司法鉴定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