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随着气温逐步升高,青岛已提前开启“烧烤模式”。今天,市劳动保障监察局赴即墨、城阳两地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检查,此次检查将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期间工作及防暑降温补贴发放作为重点检查内容。
上午10:00,检查组来到即墨市环秀街道庙头村一家机械加工企业,在工厂车间记者看到,每个工位都放置了一台风扇,为员工解暑降温。执法人员走上前,向一名工人了解情况。
执法人员:防暑降温费发了吗?
员工:发了。
执法人员:发了多少?
员工:300元,我是班组长比其他人多一些。
下午2:00,检查组又来到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的喜迅炼化公司。此时温度已达37度,因为出于安全原因考虑,这里的员工只能着长衣长裤作业。为避免员工中暑,公司为员工煮了绿豆汤。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宋伟:“每个车间都有,不限量供应。”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最高气温达到40度以上,当停止工作;37度以上,40度以下,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35度以上,37℃以下,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的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
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发放夏季防暑降温费,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140元,全年按6、7、8、9共4个月计发。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三大队大队长曹洋:“7月份开始随工资一同发放,可以一次发4个月的,但必须是提前发。”
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或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可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如果劳动者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拨打各区市劳动保障部门电话举报。
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举报投诉电话
82670331
区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电话
市南区68896007
市北区83902705
李沧区84616606
崂山区88978673
黄岛区86116363
城阳区87868123
胶州市82205962
即墨市88531461
平度市88321806
莱西市6603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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