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岛市纪委对市南区政协副主席孙兆军(曾任市南区区委常委、市南区政府副区长)进行立案检查。 经查,孙兆军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所送的现金、银行卡、轿车、购物卡、欧元等;为他人谋取利益,生活腐化。 孙兆军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问题已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经青岛市纪委研究并报青岛市委批准,给予孙兆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