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制定6项交通治堵措施 市区每年新增1万车位

    全天划分为高峰、平峰、巡逻三个时段,对应不同比例的警力投放;旅游大巴不得停靠沿海一线;年底前实行公交换乘优惠;市区每年至少新建停车位1万个……为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缓解主城区交通拥堵状况,市城乡建设委牵头制定了《2014年交通拥堵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征求意见稿)》,力争3年时间改善我市交通拥堵状况。

    2014年任务

    根据计划,我市治理交通拥堵问题将分3年进行,今年任务包括六项内容:建立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治理联席会议制度,交通拥堵治理协调机制初步建立,建立交通拥堵指数评价体系;实施未贯通干道贯通工程,提高区域交通通行能力;提高道路设施综合完好率2个百分点,实施微循环街巷改造;完善公交优先相关规章制度,制定《青岛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出台公交换乘优惠政策;出台社会资金参与公共停车场建设优惠政策,全年完成12000个公共停车位的建设;进一步明确、规范停车场管理体制、职责,建立合理、有效的停车场收费机制。

    2015年任务

    进一步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全年新增公共停车泊位1万个以上,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各新增立体停车场2处以上;完成智能交通管理服务系统建设;主要道路拥堵节点改造基本完成;实现停车管理智能化,建立统一的停车场信息发布、查询和监督管理服务平台,在商业区积极推行停车咪表收费。

    2016年任务

    基本建立起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道路建设合理通畅、交通秩序管理智能、有序的城市交通系统;地上停车场、地下停车场、立体停车场在城市主城区合理布局,乱停车、乱收费现象得到遏制,停车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公共交通通行能力得到增强,人民群众乘公交出行的比率和满意度较大幅度提高,交通拥堵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举 措 1

    完善路网体系

    株洲路7条道路将贯通

    今年开始,我市将实施株洲路、福州路、新疆路、李村河互通立交匝道、安顺路、金水路、太原路等7条道路贯通工程;加快推进辽阳东路—深圳路立交桥建设;积极开展胶宁高架桥东端下桥点改造、银川路-海尔路立交桥、长沙路打通等项目前期研究论证工作,并择机实施;结合火车站周边、轮渡码头周边区域、金家岭金融新区、啤酒文化休闲商务区、市北中央商务区、铁路北站(四流中支路、金水路)、李沧东部新区等重点区域的改造,完善道路网络。

    此外,我市还将实施主要道路拥堵节点改造。进一步梳理主要路口拥堵节点,对拥堵问题突出并具备改造条件的尽快进行改造,提高路口通行效率。

    实施微循环街巷改造

    我市将强化道路检测和评定,统筹市区两级道路建设计划和年度掘路计划,整治80余条道路;严格占、掘路管理,及时查处以抢修设施为由随意占用、挖掘道路行为,避免对道路临时性铣刨、盖被等施工造成道路拥堵及交通信息化设施的破坏;统筹地下管线和道路施工同期建设,同步改造检查井,切实改善道路平整度,提高道路交通承载力;合理增设港湾式停靠站;加大在人行道增设绿篱或挡车柱的工作力度,防止车辆驶上人行道和占用人行道停车;实施13条微循环街巷改造,优化调流方案,提升区域通行能力。

    增设8处人行过街天桥

    着力加强人行过街设施建设,以交通拥堵路段和主干道人流、车流密集区域为重点,增设8处人行天桥,实现人车分流,保障交通顺畅和行人安全。8处天桥包括市北区辖区内的劲松五路(第二实验中学门口)天桥、合肥路阳光山色天桥、合肥路齐鲁医院天桥、辽阳西路(劲松一路处)天桥、福州北路(政法公寓门前)天桥、环湾路(规划长沙路南)天桥;李沧区辖区内的金水路伟东幸福之城天桥、黑龙江路嘉凯城天桥。

    举 措 2

    优化交通组织

    警力投放分为三个级别

    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快速反应、快速处置的动态勤务机制,将全天划分为高峰、平峰、巡逻三个时段,各时段分Ⅲ、Ⅱ、Ⅰ级,对应不同比例的警力投放。每个级别中巡逻岗、固定岗、事故处理岗数量不尽相同,最大限度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快速处置能力。重点整治车行道违法停车、占用公交专用道和港湾停靠站、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变更车道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做好占用人行道停车、市场占用道路违法行为整治,对公交车不按规定进站停靠行为进行整治。同时,推进“城市道路智能交通管理服务系统”建设。

    修剪树木避免遮挡信号灯

    我市将结合城市发展实际、智能交通建设、交通管理的实际需求,制定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地方标准。发挥交通安全设施维护人员、交通民警、社会力量三支队伍作用,及时发现修复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出现的问题,提高交通信号灯、交通护栏、交通标志牌等设施的完好率和维修及时率;每年5月至10月间,定期组织对遮挡交通信号及交通标志的树木进行修剪。

    旅游大巴不得停靠沿海

    对来青旅游大巴车辆的管理工作,我市拟出台规定,旅游旺季大巴车原则上不得停靠沿海一线。自5月1日至10月15日,每日7时至18时禁止大型客车在以下路段行驶:太平路(单县支路至江苏路段)、莱阳路(太平路大学路路口至南海路文登路路口,交运集团转运车辆除外)、东海路(太平角六路南京路全路段)、东海路(麦岛路至南京路东向西方向)。岞山路根据周边道路车流量和游客数量适时实行交通管制,改为南向北单向交通,禁止机动车(含公交车)由北向南行驶。

    举 措 3

    缓解停车矛盾

    每年至少建1万个停车位

    我市将加快重点商圈、景点周边公共停车场建设,加大立体停车场建设力度。2014-2016年,市区两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公共停车场项目建设和奖补配套资金,市区每年新增停车泊位不少于1万个。

    制定社会资金参与公共停车场建设优惠政策。出台停车场建设优惠政策,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公共停车场建设,支持公共停车场建设市场化、产业化发展。

    停车收费用于建停车场

    研究制定道路停车资源统筹管理运营方案,按照特许经营制度,引入竞争机制,统筹管理运营主城区的道路停车资源;建立主城区道路停车收费结算平台,采取“收支两条线”方式,将收费全部上缴结算平台并纳入预算,在财政部门监督下管理和使用,所收费用主要用于全市大型重点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信息化建设、停车设施和道路设施维护。

    公共停车场实行政府定价

    结合现有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加快智能停车诱导系统建设,逐步建立统一的停车场信息发布、查询和监督管理服务平台;大力推广智能停车管理系统、收费系统和停车“一卡通”,在商业区积极推行停车咪表收费试点。

    对公共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按照“路内高于路外、室外高于室内、地上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间、中心区域高于一般区域”,合理确定停车场收费标准;对社会投资建设的独立经营的专业停车场、停车楼(政府全额或参与投资兴建的除外)、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建筑物对外经营的公共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

    停车场结构不得随意改动

    对擅自改变停车场结构和使用功能、挪作他用的,由执法部门责令退还停车场正常使用面积,恢复停车用途;加强已建成停车场使用情况排查,对已停用的停车场要恢复使用功能;规范小区停车秩序,开放式小区内道路属于市政道路的,由交警支队结合小区微循环工作的实施,优化停车区域、整治停车秩序;小区内道路不属于市政道路的,由小区业主、物业、所在区域街道办协调解决小区停车秩序问题。封闭式小区停车秩序由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管理,减少占用小区道路。

    综合开发地下空间资源

    推进利用人防干道进行停车场建设;加快研究论证香港中路核心区地下空间交通综合开发利用、海尔路南端地下综合改造项目,2014年力争香港中路核心区子项目——南京路地下空间综合改造项目及交通枢纽人行高架环廊工程完成立项和年内开工;加快佳世客步行街地下通道贯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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