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打造全国环保执法最严城市 8个月罚了近两千万

    青岛日报/青报网讯 长期以来,由于企业环保意识差、法律制度不健全、环境执法力量薄弱、处罚力度不够等原因,致使环境保护领域陷入“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怪圈。

    为扭转这一局面,近年来,青岛市环境监察系统围绕“体制、机制、绩效”三个维度,积极探索青岛特色的环境监察工作新模式,努力解决环境执法难题。通过开展执法会战、专项行动,采取网格监管、独立调查、突击检查、交叉执法等方式,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让违法者付出了应有代价。在打造全国环保执法最严城市的道路上,青岛步履铿锵。

    最新数字:8个月罚了1856万处理9名责任人

    去年,全市共立案处罚790起,罚款1491.2万元。今年1月至8月,青岛市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827起,处罚1856万元,是去年同期的2倍。已有5起案件和9名责任人被移交公安部门处理,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无论是查处的数量,还是罚款的额度,均创下新高。

    在长长的违法企业名单上,记者看到,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建设项目类、夜间施工噪声扰民和水(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等方面。个别企业屡犯屡罚,屡罚屡犯。以青岛热电集团为例,该公司先后8次因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被处罚,累计罚款27万元。中石油集团旗下公司先后被处罚5次。

    上半年,市环保局积极回应市民对环境执法的期待和诉求,集中开展环保执法大会战、饮用水源地集中检查、建设项目监察、为考生送安静等专项行动,采取约谈区市政府领导、突击检查暗查、督办等方式,督促辖区政府开展综合整治,采取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持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扩大专项行动的影响力,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

    改革创新:磨砺执法利剑

    “环境诉求强烈与监管力量薄弱,是当前环境监察的主要矛盾之一。”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沙爱平说,破解这一矛盾的有效途径是增强执法队伍的战斗力,提高环境监察的效能。

    据介绍,去年,市环保局印发了《关于推进环境监察工作改革提升环境管理绩效的意见》,确定了环境监察改革工作的总体思路和方法步骤,突出一个核心:提升企业环境绩效;强化两个支撑:先进的技术手段与装备、高素质的环境监察队伍;构建三个体系:企业自身环境管理体系、环保行政执法监督与指导服务体系、社会监督约束体系;建立三项制度:企业环保监督员制度、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制度;创新一种模式:网格化执法模式。逐步在全市构筑起环境执法监管的大格局。

    环境监察支队在全市建立起4大片区、11个主体网格、52个单元网格的监管体系,采取支队领导负责、业务处室牵头、片区组织实施、指导检查督办等形式,将每一项监管执法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一个主体网格和单元网格。这样一来,支队与大队在执法监管上真正形成了合力。通过采取突击检查、错时检查、联合执法、独立调查、专项行动、执法会战等多种方式,丰富了环境执法手段。通过实施“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网格化执法模式,实现了环境监管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监管到位,提高了执法效能。

    与此同时,环境监督员制度、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环境行为评价制度等一批全新的制度先后被引入到环境保护领域。去年,环保部门在全市128家企业创新实施了环境监督员制度,企业守法自律意识明显增强;在全省率先开展环责险试点工作,探索出一条以金融、保险等经济手段促进环境保护的新路子,推动了全市重点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整体进程;在93家省控以上企业推行环境行为评价制度,促进企业加快治污减排步伐,提高了环境管理水平。

    独立调查:“猫鼠游戏”玩不转了

    偷排、暗排,一直是环境监察的难点。一些不法企业甚至与执法部门玩起“猫鼠游戏”逃避监察。为此,市环境监测支队创新建立了“独立调查”的执法新模式。

    “所谓独立调查,是指各级监管部门为实现本级管理目的,在不与下级辖区监管部门联合、打招呼的前提下,独立开展的执法检查、调查等活动。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的独立执法模式,简称‘三不三直’式执法。”沙爱平说。

    据介绍,环境监察支队内部实施角色转换,即在综合协调全市环境执法工作时它是机关,在查办具体违法案件时它又是基层。在运行网格化执法模式中,监察支队适时将监察任务分解到各片区,包括一些重点环境信访和网络舆情,都及时分到各片区快速办理。各片区接到任务后迅速实施独立执法模式,展开独立调查,有效提高了执法效率。

    个别不法企业利用晚上或节假日偷排,加大了环境监察的难度。在独立调查模式下,环境监察支队打乱检查时间,自行设计检查路线,自行安排车辆和检查监测设备,不通知有关监察大队,不听大队和企业汇报,让违法企业摸不着规律,防不胜防,极大地提高了违法行为查处效率,有效杜绝了地方保护,增强了环境监察的公信力与威慑力。

    司法联动:重典治污

    要想降低污染水平,减少污染事件,需用重典,严刑峻法。“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环保部门重典治污、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武器。

    今年,环境监察支队加大了与公安联勤联动力度,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实现了联合办公、联合办案,建立联合应急处置制度和案件查处协作制度,拓展案件线索来源,有效提高了环保行政执法权威和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打击效果。全市共有5起环境违法案件被移交公安部门,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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