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十五大街交通调流图公布 7路段面临调整

    我市于9月10日开展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百日整治行动,特别对机动车乱停乱放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集中查处,通过前期整治,路面机动车违法停车现象明显减少,为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最大限度地解决社区居民停车和行车的实际困难,中队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对影响车辆通行的停车路段,设立禁停标志。

     一方面尽量满足居民的停车需求,一方面严厉查处违反规定停车的行为,在保证消防通道和其他急救通道的前提下,向支队提出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小区道路实行交通调流,尽可能的增加小区周边的停车泊位,缓解了交通拥堵和停车难的问题。

     据介绍,为了给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交警部门针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整体稳定,自支队开展交通秩序百日整治以来,交警部门重点查处车辆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占用公交专用道停车,使公交车专用道畅通,公交车通行速度提高。为了让道路更加畅通,中队对金融商务区、商业集中区、学校周边区域的违法停车行为也进行了重点整治。

    下一阶段集中整治工作同样艰巨。为进一步完善停车设施工作。交警部门将派民警逐条道路排查原有路内临时停车泊位设置、标志设置、标线施划、限时免费停车泊位等情况,将排查情况及时上报设施处。并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尽可能多的增加24小时停车泊位,以缓解居民们的停车难的问题。

    依法做好违法停车整治工作。将根据支队、大队确定的机动车乱停乱放重点区域:城市主干路,城市快速路,停车设施齐全基本满足需求区域、次干道违法停车严重影响通行、实行“微循环”措施的小区内道路及学校、医院、商圈周边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乱点区域道路。

    注重对路内泊车收费的监管。根据设施处公示的路内收费停车泊位的明细,做好各泊位公司收费监管工作。发现泊车收费人员私自施划泊位后违法收费,依据《青岛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第38条、39条处罚。

    规范执勤执法。执勤民警在执勤执法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要求,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执法,按照违法停车取证规范依法取证,实行人性化执法。(记者 徐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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