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青岛加强工资分配管理 落实带薪休年假制

    青岛新闻网2月11日讯  近日,市人社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下发了《青岛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2015年工作要点》,确定今年推进的六项重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之一,2015年加强劳动用工与工资分配管理,年内全市企业劳动用工备案与工资指导线备案率达到85%,已建工会企业备案率达到90%,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市工商联会员企业备案率达到80%。

    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继续巩固现有的市、区(市)、街道三级三方机制,完善三方机制工作职能,加强对三方工作例会、季度定期协商等制度的规范化建设,妥善解决劳动关系领域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

    推进实施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举办工资集体协商培训班,适时组织召开工资集体协商现场观摩会,选树和培养工资集体协商示范典型。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三年攻坚计划,不断扩大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覆盖范围,年内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5%以上,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

    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加强对黄岛区争创国家级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的工作指导,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模式。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五级联创”活动,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劳动关系和谐度。

    加强劳动用工与工资分配管理。市协调三方发挥各自职能,合力做好我市劳动用工备案和企业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工资集体协议)备案工作,年内全市企业劳动用工备案与工资指导线备案率达到85%,已建工会企业备案率达到90%,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市工商联会员企业备案率达到80%。

    进一步健全劳动标准体系。推动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加大高温、低温劳动保护工作力度,落实我市特殊工时审批管理办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研究完善“监察通”移动办案信息系统,加强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和为民服务水平。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发挥“百名律师团”的作用,选聘律师参与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有效预防化解劳动人事争议。(记者 谢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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