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原华东政法学院院长(现华东政法大学)。现任中共十八届中央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检察委员会委员,首席大检察官。
【简历】
曹建明,男,汉族,1955年9月生,江苏南通人,1972年12月参加工作,197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华东政法学院国际法系国际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教授。现任中共十八届中央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检察委员会委员,首席大检察官。
1972-1975年上海市静安区饮食公司前进饮食店职工,向阳中心店党支部副书记、公司团委副书记
1975-1979年 上海市卫生局后方卫生处政工组负责人
1979-1983年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习
1983-1986年 华东政法学院国际法系国际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6-1986年 华东政法学院国际法系教师、系负责人
1986-1995年华东政法学院国际法系副主任、主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其间:1988-1989年比利时国立根特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1990.07-1990.12美国旧金山大学讲学)
1995-1997年 华东政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1997-1999年华东政法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1998.10主持党委工作)
1999-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国家法官学院院长、党委书记,二级大法官(其间:2001.03-2001.05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2-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正部长级)、审判委员会委员,国家法官学院院长、党委书记,一级大法官
2003-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正部长级)、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大法官
2008-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检察委员会委员,首席大检察官
中共第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