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新规征求意见 不同意当面验视或被拒收

    寄快件时,不同意快递工作人员当面验视,今后“后果就严重了”,快递公司有权拒绝收寄。2月26日,国家邮政局官网发布《邮件快件收寄验视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了快递公司可不予收寄的九种情形。昨天,记者调查发现,快递公司基本都有收件时“当面验视”的类似规定,不过在执行上力度不一。

    已验视快件要“盖章”

    征求意见稿提出,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按照“谁收寄,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收寄验视工作责任制,制定收寄验视操作规程,配备视邮件、快件所需的设备和工具,向用户告知禁寄、限寄物品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严防禁寄物品进入寄递渠道。

    在九种情况下,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可以不收寄用户邮件、快件。其中,第一种情况就是“用户拒绝当面验视的”。这就意味着,用户如果拒绝快递员的当面验视要求,快递员有权不收物品。

    夹带禁寄物小心追刑责

    用户交寄易碎或有防潮、保鲜、保质期限、限时送达等特别要求的物品,应当在邮件详情单或快递运单上注明,并当面向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说明情况;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收寄时应当在邮件、快件外包装上加注醒目标识。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收寄用户已出具相关安全证明或书面凭证的物品时,应当如实记录收寄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收寄时间及寄件人和收件人姓名、地址等内容,相关材料保存期限应不少于1年。

    新规会让行业更规范

    昨天,青岛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魏立贤说,从国家层面出台这样的规定,会让整个行业更加规范。因为企业的类似规定,有时不被用户理解,甚至被解读为“霸王条款”,一旦新规定正式出台,快递企业就有了“撑腰”的。

    青岛顺丰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很多快件都通过航空运输,因此在验视环节要求比较严格,“除了快递员验视,还有专门的安检机器,主要是保证安全。”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劲松四路附近一快递网点,在半小时的时间内共有3人寄快件,两件为衣物,一件为书,由于本身没有包装,直接就“验视”了。“公司有要求,每个快件都要验视。”工作人员说,当然有些熟客,有时不会件件都看。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快递公司对于散户的寄件验视做得比较好,但固定客户,尤其是电商,每次寄十件、上百件,而且都打包好了,每件都当面验视不太现实。所以,快递公司大多实行抽检的方式。(记者 刘汉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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