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16年青岛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对2016年市政府规章制定工作作出了安排。为增进广大市民对规章制定计划的了解,提高社会各界参与政府立法工作的积极性,使得我市的政府立法工作汇聚民智、反映民意,1月28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了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蓝海华副主任,就《2016年青岛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的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进行通报。
《规章计划》制定过程
为做好《规章计划》制定工作,2015年8月,市政府法制办印发《关于提报2016年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项目建议的通知》,向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征集2016年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项目建议。同时,在青岛政务网、青岛政府法制网刊登信息,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规章制定计划项目建议。经征集,共收到项目建议33件,其中,建议完成项目18件,调研项目15件。市政府法制办根据项目建议逐项进行了研究论证,初步形成了《规章计划》征求意见稿。在此基础上,再次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最终形成了《规章计划》草案。1月12日,经市政府第9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近日,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
《规章计划》主要内容
《规章计划》确定的项目分为送审项目和调研项目两类。送审项目,是指责任单位按照计划确定的时间完成起草工作任务,并提交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力争本年度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的项目。这类项目一般社会关注度高、实践急需、条件相对成熟。调研项目,是需要开展调研论证的项目,为政府立法的连续性做好准备,条件成熟的,应及时向市政府送审。目的是送审一批、储备一批,充分利用好立法资源。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并结合我市政府立法工作实际,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今年《规章计划》确定了10件送审项目和18件调研项目。10件送审项目主要涉及四大方面:一是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拟制定《青岛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青岛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规定》;二是在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方面,拟制定《青岛市学校管理办法》《青岛市城市公共交通车辆乘坐规定》《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三是在提高服务“三农”水平方面,拟制定颁布《青岛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办法》和《青岛市农村气象服务管理办法》;四是在推进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拟制定颁布《青岛市轨道交通综合开发利用管理办法》《青岛市城市公有房产管理办法》。
关于调研项目,根据《规章计划》安排,2016年拟对青岛市碳排放总量控制和碳排放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青岛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等18件政府规章项目进行调研,其中修改修订类5件,新制定类13件。通过调研,将了解和掌握我市相关领域工作开展情况和国内外有关立法情况的第一手资料,为今后政府规章制定工作做好项目储备。
《规章计划》项目制定必要性
今年政府规章送审项目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新制定的政府规章共7件,主要是《青岛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青岛市学校管理办法》《青岛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办法》《青岛市农村气象服务管理办法》《青岛市轨道交通综合开发利用管理办法》《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青岛市城市公有房产管理办法》。第二类重新修订修改的政府规章3件,主要是《青岛市城市公共交通车辆乘坐规定》《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青岛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规定》。新制定和修订修改的主要原因是:
一是现有法律法规适用存有空白或盲点的,需要补充。如现有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法规,主要适用于城市集中供水。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农村普遍推行乡镇或村(社区)集中供水,城市也出现了在社区现制现售纯净水等新兴业态,因此,拟通过制定《青岛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予以补充。
二是现有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需要规范。如,为了促进农村和农业发展的需要,不断提升农村劳动力科技文化素养,拟通过制定《青岛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办法》,规范农村劳动力培训运行机制、绩效管理、体制建设和新型农民职业认定等内容,加大对农村劳动力培训力度。制定《青岛市农村气象服务管理办法》也是出于同样目的。这两个规章的制定,也是我市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新思路的直接体现。
三是以制度建设引领改革发展的,需要创设。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许多工作走在改革开放的前列,得到国家和省政府全力支持。今年,国家教育部要求我市先行先试现代学校制度改革。由于现代学校制度涉及政府与学校、学校与教师、学校与学生以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机制变革,首先需要制度建设引领,制定出台《青岛市学校管理办法》就是改革试点的前提条件。另外,国家正在全面推行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管理,出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也是势在必行。
四是现有政府规章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或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需要完善。如《青岛市城市公共交通车辆乘坐规定》已实施20余年,而我市公交行业在运营票制、管理体制等方面发生了巨大变化,相关法规对乘客及经营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进行了新的规范,需要对《青岛市城市公共交通车辆乘坐规定》进行重新修订。另外《青岛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规定》《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均属于此类情况,均需要重新修订。
《规章计划》督办落实
为了保证规章计划的落实,各规章计划项目都明确了责任单位和提报审议时间,要求责任单位按时完成计划任务。市政府法制办将加大对责任单位的监督指导力度,积极协调推进,确保规章计划的完成。借此机会,特别想说明,政府立法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专业性都很强的工作,政府立法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体现执政为民、依法行政的根本要求,正确反映广大人民的意愿,促进经济社会的依法管理与服务,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今年是我市享有地方立法权30周年。30年来,市政府不断完善开门立法制度,形成了一系列制度和措施,现在所有的规章制定项目,除涉密的项目外,必须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同时全面建立了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去年,我市建立了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制度,确定全市77家基层单位作为政府立法联系点。今后,所有的规章草案均需有针对性地征求基层联系点的意见,以全面提升征求意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规章计划,就是坚持民主科学立法,主要目的是希望全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能关注和支持政府规章制定工作。支持和参与政府规章制定工作,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我们热烈期盼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无论是在规章项目的确定,还是具体制度、措施的制定,都能积极献言献策,使政府立法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戴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