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综合管廊怎么建?青岛5年内将建120公里

    青岛日报/青报网讯 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新的主干道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日前,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3年内,全市新建成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总长度不少于30公里,“十三五”末期全市完成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不少于120公里。

    《实施意见》提出,要把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作为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和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举措。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新建的主干道及以上等级的道路,必须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轨道交通、人防设施、旧城改造、道路拓宽、地下空间开发等区域,鼓励实施主体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由市政空间开发集团作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和运营平台,合理引导供电、水务、能源、通讯等管线单位入股参与地下综合管廊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探索建立“共建共管”的良性合作模式。

    《实施意见》提出,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市物价局牵头制定具体的收费标准,形成合理的收费机制。

    据透露,“十三五”期间,市级财政每年将安排不少于3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实施意见》还要求,要研究制定我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管理制度,为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提供保障。(青岛日报/青报网记者 崔 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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