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不过关青岛五区市挨罚 胶州罚424万

    原标题:“气质”不过关 五区市挨罚

    晚报讯 空气没治好,市南等五区市挨罚。昨日,市环保局、财政局通报了2016年第一季度各区市环境空气质量及生态补偿核算结果。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莱西市获得了80万至512万元不等的 “气质”奖金,市南区、西海岸、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则挨罚,最低罚金为市南区24万元,最高为胶州市,达424万元。一季度全市未出现秸秆焚烧火点。

    昨日,青岛市环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青岛市2016年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方案》,根据省市环保部门委托的第三方监测运营机构对各区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和环保部秸秆禁烧卫星遥感监测核定结果,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对各区市2016年第一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进行了核算。

    根据核算结果,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莱西市分别获得市财政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奖励资金184万元、512万元、312万元、80万元、352万元,市南区、黄岛区、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分别需向市财政缴纳补偿金24万元、32万元、328万元、424万元、128万元。此外,一季度,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均未出现秸秆焚烧火点。

    今年,我市修改了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方案,增加了秸秆禁烧的内容。秸秆禁烧工作的考核范围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该项工作考核数据采用环境保护部秸秆禁烧卫星遥感监测核定结果。重点禁烧区域如机场、交通干线、高压输电线路附近、人口集中区、各级自然保护区和文物保护单位等每出现1处火点,所在辖区向市财政缴纳5万元;其他区域每出现1处火点,缴纳3万元。对全年未出现秸秆焚烧火点的区市,市财政将于年底奖励50万元。与此同时,还删减了二氧化氮(NO2) 、二氧化硫(SO2)两项考核指标,只考核PM2.5、PM10两类污染物。 PM2.5、PM10两类污染物考核权重分别为60%、40%。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 徐美中 通讯员 孙俊杰)

    新闻延伸 奖罚资金这样算出来

    今年,我市将生态补偿资金系数大幅提升,由原来的10万元/(微克/立方米)提高到40万元/(微克/立方米),一方面是为了与省生态补偿办法保持一致,另一方面则是为了更大程度地激励各区市改善空气质量的积极性。各区市的生态补偿金额度=考核得分×生态补偿资金系数。生态补偿金系数为40万元/(微克/立方米)。考核得分=(上年同季度PM2.5平均浓度-本年考核季度PM2.5平均浓度)×60%+(上年同季度PM10平均浓度-本年考核季度PM10平均浓度)×40%。污染物浓度以微克/立方米计。举个例子,从一季度获得补偿金最高金额的李沧来看,按照公式,李沧区一季度的考核得分= (73-69)×60%+(139-113)×40%=12.8。由此则出,李沧区一季度的生态补偿金额度=12.8×40=5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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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环保李沧分局对辖区4家违规项目企业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责令其加快落实污染治理方案,同步推进现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确保如期完成环保手续完善工作。据了解,这4家企业分别是青岛信远东粉末有限公司、山东路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青岛海贝游艇有限公司和青岛阳光利群食品有限公司,均属于上报山东省环保厅的违规项目。环保李沧分局曾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未完成治理的企业进行面对面督导、指导,在近日的现场督导中,分局发现这4家企业落实治理方案、开展现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缓慢,决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会上,4位企业负责人先后汇报了项目治理进展缓慢的原因、目前的进度情况及下步工作安排,项目审批及监管科室分别就各企业的治理内容、治理措施提出具体要求,明确5月30日为最后完成时限。环保李沧分局要求各企业负责人要认清当前环境形势,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要抓住国家、省、市部署开展的统一整治违规项目的有利时机,尽快为企业补办环保相关手续。对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任务的企业,将面临重罚或者关停。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徐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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