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0月18日讯(记者 任俊峰)日前,《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实施。这是我市历史上第一次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就价格机制改革和价格工作出台的重要文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对我市加快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明确了我市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到2017年,各项价格改革任务取得重要成果,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促进转型升级、节能环保和兜民生底线的价格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到2020年,最大限度发挥市场作用的价格形成机制基本完善,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价格调控机制基本健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基本建立,多维全面、优质高效的价格服务机制基本形成。
《意见》共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提出了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服务大局、改革创新、放管结合、稳慎推进“四项原则”,确定到2020年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主要目标。
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提出了六个方面的重点价格改革任务: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对能源、供水、供热、交通运输、医疗服务、公共服务、清费减负等七大领域价格改革任务作出具体部署;二是完善促进转型升级和节能环保的价格政策体系,要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节能环保和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三是健全政府定价制度,要推进政府定价项目清单化管理,建立健全政府定价规则,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四是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要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价格监管规则,大力推进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秩序,逐步确立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保障和促进公平竞争,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五是推进价格调控体系建设,要积极服务宏观调控,加强市场价格调控,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更好地稳物价、惠民生、促发展;六是构建惠民价格政策体系,要建立完善保基本的价格机制,强化价格公共服务,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依规、细化工作落实、强化能力建设、做好舆论引导等措施进一步压实责任、夯实基础,保障价格机制改革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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