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为60岁以上老人投意外伤害险 百万人受益

    12月1日,青岛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启动!标志着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有了意外伤害险啦!

    此项意外伤害险主要承保2016年12月1日零时前年满6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不设年龄上限)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引发的伤亡、残疾和医疗费用。《青岛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由青岛市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和青岛保监局联合正式发布实施。

    意外身故按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10200万元,意外伤害致残按评残等级比例给付最高不超过20350元,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最高不超过5175元,意外伤害住院照护补贴每天按照31.5元给付,每次和多次累计不超过180天

    青岛老人意外伤害占比超九成

    据悉,跌倒是青岛老人发生意外伤害的主要原因之一,根据青岛市疾控中心统计,2014年青岛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受伤害事件共有1.33万例,其中意外伤害占95%。伤害原因居首位的是跌倒(坠落),占40%;其次为车祸,占21%。老年人意外伤害导致的各种医疗救护费用,给社会基本保障带来压力,也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另外,全国各地发生的老年人跌倒及 “扶不扶”的问题屡屡成为社会舆论焦点。如果老年人能够拥有意外伤害险,对自身是一份生活保障,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也是一份重要保障。

    全市161万老人享福利

    记者在采访时获悉,早在2014-2015年,青岛市慈善总会牵头启动“银发无忧”慈善工程,每年为3.3万多名60岁以上低保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2014年开始,青岛市民政局建立了养老机构为入住老人购买意外伤害责任保险的制度。这两项保险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均取得良好保障效果。今年,青岛市又将统一为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为老年人生活提供保障。截至2015年底,青岛市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约161万,占总人口的20.6%,这也意味着全市将有161万老人享受这项福利保障。预计到2020年末,全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人口达193万。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户籍⊙具有青岛市户籍,保险合同生效之日年满60岁(含)以上的老年人,不设年龄上限。⊙本市户籍的老年人由政府按照每人每年20元保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已办理本市居住证且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老年人自愿购买本保险产品的,保费由参保人自行承担。保险期限为一年,中标服务期限为二年,以保险合同载明保险期限为准。⊙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参保老年人在异地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和在异地就医的均不纳入本保险范围。

    理赔

    ⊙理赔服务流程。发生意外事故→通知400呼叫中心→400呼叫中心向所在区(市)保险共保体中的首席承保人报案同时调度相应区域查勘人员进行现场查勘→区域理赔服务人员进行赔案查勘和资料收集→区域理赔服务人员将理赔资料上传首席承保人→首席承保人理赔作业处理并支付赔款给受益人。⊙理赔网点布设。各区市的保险共保体由首席承保人在所承保区域布设理赔服务网点,根据400呼叫中心的调度,进行现场查勘、事故跟踪、以柜面或者快递的方式进行受理索赔、审核单证、日常咨询等工作。理赔网点建设与人员配备必须保证承保区域内理赔服务的全面覆盖和时效性,同时将理赔服务质量纳入考核体系。⊙理赔原则。老年人发生意外伤害事件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由社会医疗保险先行赔付,余额部分由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按比例予以理赔。

    保险公司

    本项目服务主体为:一家保险经纪公司,四家保险公司,在各区市实行比例共保

    华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中国人寿财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本项目启保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零时,统一由政府出资为我市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每人每年购买2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约161万多名户籍老年人受惠。(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陈之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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