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本报讯 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昨日,市纪委对其中5起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市粮食局有关党员干部违规占用公房问题。2009年6月至2015年12月,市粮食局产业发展处处长徐奎立、团委副书记邹利兵、调控储备处副调研员苏平山、监督检查处副调研员张美勇在已购买机关配售住房且面积已经达标的情况下,不按要求及时腾退租住的单位公房,其中:徐奎立、苏平山继续租住,未按市场租赁价格缴纳租金,分别造成单位租金损失2.18万元、2.36万元;邹利兵、张美勇将合租的公房对外出租并按市场价收取房租,各获利5416元。徐奎立、苏平山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邹利兵、张美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违规占用公房问题已整改到位。

    市南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栾继荣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1月26日,栾继荣驾驶本单位公车参加私人聚餐。栾继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用车费用予以收缴。

    李沧区楼山企业总公司党委副书记、楼山街道楼山后社区居委会原主任王厚君私车公养问题。2012年12月至2016年3月,王厚君以办理公务使用其个人车辆为由,用社区集体资金报销其个人车辆燃油费、保险费、维修费等共计3.58万元。王厚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费用予以收缴。

    城阳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王刚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6年6月23日、7月13日,王刚两次接受执行申请人宴请。王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平度市白沙河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原主任王立芹工作日午间违规饮酒等问题。2016年4月18日,王立芹在工作日午间参加私人聚餐时饮酒,下午工作时间脱岗打麻将。王立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不进则退。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八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字当头、实字托底,驰而不息、常抓不懈,管出习惯、久久为功,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要紧盯享乐奢靡,深挖细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潜入地下公款吃喝等顶风违纪问题,又要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不断采取新招数,往深里抓、实里做。对巡察、信访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专项处置,优先查处、优先通报。对不收手、不知止的,从严查处,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突出的,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