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普通人”的自述》张明洁
我是小芳,
一个平平无奇的女大学生。
每天过着充实的校园生活,
在宿舍、图书馆、教室之间来回穿梭,
忙碌而快乐。
期间也会有很多小插曲,
比如某某来电:“你好,我是XXX市公安局,您的银行账号涉嫌洗钱,这边需要您填一下验证信息进行身份核查......”。
内心OS:什么年代了,还用这么俗套的诈骗话术,我们的安全教育课可不是白上的。
而这样的小插曲也在国家安全反诈APP的下载后销声匿迹。
又是一段闲暇的用餐时光,
这是冲浪的绝佳时机。
让我来看看今天发生了什么。
“XXX女子与......”,
哎,世风日下,
一遍啃着手里的包子一边默默的感叹,
顺便给这则热搜点了个赞。
大数据的影响下,手机上反复刷到这个令人咋舌的社会消息,
千篇一律的噱头与仿若复制粘贴的文案,
使人心生厌倦。
翻阅评论区,我仿佛置身于一场激烈的竞技场
每个人都成了捍卫道德的斗士。
看着当事人的信息在互联网上铺天盖地的传播,我的心底升起了隐隐的不安,
新闻,真实吗?
肆意传播他人的隐私,合法吗?
雁过无痕,
生活再次归于平静。
碎片化的新闻不会在我们的世界里停留太久,
网络的道德狂欢也再一段时间后销声匿迹,
对于我们这些普通人而言,一切仿佛从未发生。
直到,
我不再是“普通人”的那一天。
阳光明媚,惠风和畅,
依旧是那条通往图书馆的小路,
周围人的窃窃私语,
不经意间的目光对视,
审视、好奇、打趣,甚至……鄙夷?
茫然的我此时还未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直到那些拼接裁剪的照片、子虚乌有的文案,
以及不堪入目的网络评论映入眼帘。
才发觉自己正处在舆论漩涡的中央,
经历着这场凭空捏造却又似曾相识的网络闹剧。
一切的解释都淹没在舆论的洪流,
而我也在自证的沼泽里越陷愈深。
经历了一段短暂的消沉时光。
在老师和家长的鼓励下,
我诉诸法律,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谣言在实践的检验下不攻自破,
一切似乎尘埃落定。
只是,
这种无差别的网络谣言,
该何去何从。
丧钟为谁而鸣,
网络谣言的无妄之灾也许会落到任何一个“普通人”的身上。
而我们,
既可能是网络谣言的受害者,
也可以是网络谣言的终止者。
谣言止于智者,
少一分浮躁、多一分思考。
为了千千万万个平凡的我们,
行动起来,共同守护清朗的网络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