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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车购置量减少八成 处置违规车辆323辆

来源:青岛日报-- 2014-01-23 05:56:59 字号:TT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了解到,自公务用车治理以来,我市全面压缩公车购置数量,同比公车治理前减少80%,报废公车276辆,处置违规车323辆,并通过实施定点保险、加油、维修“三定点”管理制度,年均节约市财政性资金支出600余万元,基本实现公务用车“总量减少、费用下降、管理规范”的目标。

    公车整治中,我市出台《整治公车管理不严问题的实施方案》,分自查自纠、核实纠正、重点检查和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重点查处违反规定超编、超标配备使用公车问题,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车问题,公车私用、滥用军车警车牌照行为,节假日公车未封存停驶以及未实行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公示制度等问题。同时,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事务局、财政局、审计局、公安局分别严把对公车私用、违规使用的监督关、公车配备编制和标准审核管理关、公车购置和运行经费的“双控制”关、公车购置使用、租借的账目审计检查关和公车牌照管理关等 “五关”,确保公车整治取得实效。

    压减公务用车总量、清理纠正违规车辆和实施公车动态化监管是公车治理的三项重要内容。通过严格编制标准,压缩公车购置数量,一般公务用车编制减少了近10%,公车购置数量同比减少80%,报废公车276辆,达到了公车总量减少的目标;通过对违规车辆按照超编、超标、借换和豪华装饰进行梳理和严格认定,完成违规车处置323辆,公车违规配备使用问题得到有效治理;通过试点公车加装GPS系统,严肃处理公车私用问题,违规用车行为大大降低。

    此外,相关部门还建立工作责任和监督管理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管理的原则,严把公车配备和使用各个环节的监察管理;不断完善编制管理和购置审批制度、经费预算和定点养护制度,严格执行编制内配备更新公车,满编和超编的一律不予审批新的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公车购置和运行经费预算管理,实行年度预算与指标额度“双控制”,压缩行政运行成本,实行定点采购制度,执行直接支付、公务卡结算制度。通过实施定点保险、加油、维修“三定点”管理制度,年均节约市财政性资金支出6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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