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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城乡养老保险衔接7月施行 养老金将上调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4-04-09 05:31:47 字号:TT

    青岛新闻网4月8日讯  8日下午,市人社局养老失业保险处处长李鸿心做客在线问政时表示,国家出台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政策将于201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另外,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预计不久将上调,从今年1月起补发。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7月1日施行

    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政策已于2013年10月31日停止执行。国家出台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政策将于201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两种保险如何衔接?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只要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不满15年,可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转移接续后如何受益?参保人员无论是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还是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累计计算收益。

    大额医疗补助金最高报销20万元

    网友提问:“城镇职工有医保,生病住院能报销多少?自负医疗费是怎么算的?”

    李鸿心回答,参保人只要所患疾病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病种范围内的,均可按规定纳入报销。报销前须先由个人自负起付线,我市规定,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分别为500元、670元、840元。

    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按100%执行,第二次住院的,起付线减半,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不再负担起付线。

    具体报销分档比例如下:分档区间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5000元以下,分别报销88%、86%、84%;5000元-10000元分别报销90%、88%、86%;10000元-20000报销90%;20000元-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报销95%;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以上大额医疗补助金报销90%,个人负担10%。

    自负医药费计算方法为:目录外全额自费费用+目录内部分自负费用+起付线+统筹内分档比例自负部分。

    养老金预计不久上调 从1月补发

    网友提问,请问今年涨退休金什么时候下通知?家里老人都等着呢。

    李鸿心表示,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要按照山东省的统一规定执行。目前,省正在研究制定我省的具体调整办法,预计不久就会下发文件。收到省相关文件通知后青岛立即贯彻执行,并会从今年1月起补发。

    网友担心,退休后的人员身份不同,退休养老金能一样吗?差距会不会进一步拉大?

    李鸿心作出回复,根据现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按规定参加了养老保险的职工,符合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时,其养老金计发办法是相同的。养老金水平的高低与其本人缴费年限、缴费基数及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直接相关,缴费年限长、缴费基数高,则养老金水平就高,反之则低。(记者 谢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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