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价格是决定消费者购买的重要因素。青岛某公司每周一次“特价会员日”活动,通过悬挂广告牌、发送宣传单页等方式对其每周特定日期的促销活动进行宣传。该商场“特价会员日”广告牌宣传的特价商品,经查部分商品与其平日售价相同,消费者没得到价格上的真正实惠。该商场积极配合现已全面整改。
处罚: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对该商场虚假的价格宣传行为罚款60000元。
整治:市南区大型商超企业数量多,监管任务重。2015年,区局加大对商超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对商品价格、质量、性能虚假宣传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夸大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要重罚惩诫,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同时开展“消费教育大讲堂”、“送法进商超”等活动,对辖区大型商超的投诉处置、服务质量、违法处罚等情况采取不定期发布通报,促进企业诚信自律。
上一篇:对网店有奖销售违法行为的查处
下一篇:对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