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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发布十三五环保规划 2020年310天空气优良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朱颖 | 责任编辑:朗拿度 2017-02-21 11:26:59

    8、问:《规划》中关于改善水环境、消除黑臭水体有哪些目标和措施?

    答:《规划》以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主线,坚持“治用保”结合的理念,抓好坏两头,提出到2020年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Ⅲ类以上)断面比例达到60%、丧失使用功能(劣V类)的断面不超过9个,省控重点河流水质达到水功能区要求,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具体措施包括:

    全面强化污染防治。全面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开展石化、化工、印染、电镀、石墨加工、食品加工、原料药、农药、玻璃、制革等重点行业实施清洁化改造,新改扩建项目实行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加快工业聚集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2017年底前建成或完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合理布局、优先安排一批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和改造工程,强化污水管网、泵站等排水设施建设,加快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污,到2020年全市新增污水集中处理能力30万吨/日。严禁处理处置不达标污泥进入耕地。取缔各类非法污泥堆放点,到2020年全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加快非标准船舶、老旧船舶的环保设施更新改造,到2017年完成全部港口码头港口水污染治理设施、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改造。新建码头同步建设船舶垃圾和油污水上岸接收设施。加强海泊河、李村河、张村河、楼山河、祥茂河、墨水河、镰湾河、风河、现河、洙河、云溪河等过城河污染专项整治,继续推进直排口整治和截污管网建设,建立黑臭水体清单和治理责任制,到2017年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实施总氮排放总量控制,采取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入海直排口排查整治、农业面源及养殖污染综合整治等措施。加强化工企业集聚区,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周边地下水环境监控管理。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设施建设、废弃矿坑污水治理。

    促进再生水循环利用。利用季节性河道、蓄滞洪区和闲置洼地,因地制宜建设再生水生态湿地。加快建设城镇再生水循环利用基础设施,在城市绿化、道路保洁、汽车清洗等领域推广使用再生水,大型公共建筑、住宅小区冲厕优先使用再生水。重点推进火电、供热、石化、化工、印染、钢铁、啤酒、饮料、农副食品加工等高耗水行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

    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与水生态环境密切相关的重要区域管理,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评价体系,开展各级水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评价,确保城市规划区蓝线范围内水域面积不减少。深化河道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加强重点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加强水源地汇水区林木保护,增加林木覆盖率,发展水源涵养林,提高水源涵养能力。

    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全面落实水源地红线管理与保护区污染源清理整治,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措施。重点开展大沽河干流和支流两侧村镇污水、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污染整治。集中整治崂山水库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农家宴、畜禽养殖、农村生活和农业面源污染,从严查处非法挖沙采石、违规建设大型农业园等严重破坏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威胁水源地安全的违法行为。划定农村规模化供水水源保护区,保障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加强产芝水库、引黄济青青岛段、大沽河、吉利河等III类以上水质较好河流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明确划分湖库流域禁养区和限养区,有效处理和综合利用畜禽养殖污染物。到2020年,III类以上河流湖库水质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自然恢复能力明显增强。

   9、问:《规划》中关于土壤环境保护有哪些目标和措施?

    答:《规划》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具体措施包括:

    构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成完善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建设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

    实施分类分用途土壤环境管理。实行耕地分类管控。对未受污染和轻微污染耕地土壤,划为优先保护类;对轻度和中度等受污染程度较低、仍可作为耕地的,划为安全利用类;对重度污染且难以修复的耕地,划为严格管控类;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定期对各类别耕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合理规划土地用途,严格用地审批。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

    严控新增土壤污染。强化重点规划环评和排放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的项目环评审核,规范垃圾、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措施,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预防新增土壤污染。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

    加强土壤污染源监管。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开展监测。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实施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计划。到2020年力争实现废弃农膜全面回收利用。

    推动土壤污染综合治理与修复。开展老工业区搬迁污染地块、矿产开发遗留场地等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红星化工厂铬渣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项目等工程。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规划,推进土壤改良修复、农药残留治理、地膜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修复等工程建设,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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